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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6号(关于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02 来源:海关总署 字号: [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现将具体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2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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