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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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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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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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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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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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1.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
美国电磁兼容方面的主管机构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作为独立的政府机构,FCC主要负责全美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美国所属地区的国内与国际范围的无线电、广播、有线、卫星和光缆通信的管制。为有效实施《电信法》赋予的职责,FCC制订了无线电、电信、电子电气等设备有关电磁兼容、频率范围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作为其执法依据,这些标准被编纂列入联邦法规的15卷和47卷,成为具有强制性要求的技术法规。另外,为确保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FCC还对其管制范围内的产品和设备实施了认可制度。
2. FCC许可方式
FCC有三种许可方式:
1)验证(Verification):产品在FCC认可的实验室完成一份自我确认的报告;
2)合格声明(DoC,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制造商或进口商将产品在FCC指定的(A2LA或NVLAP认可)合格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获得合格检测报告,在产品上加贴FCC标志,在用户使用手册中声明符合FCC标准规定,并保留检测报告;
3)认证(Certification):先申请一个FRN来填写表格,然后产品在FCC认可/注册的实验室进行测试,获得合格测试报告后,测试报告连同技术资料(产品细节照片、电路原理图、使用手册等)一起送到FCC TCB实验室,FCC TCB审查资料后颁发证书(证书号为FCC ID),最后申请者在产品标签上打上FCC ID。
3. 家用电器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一般家用电器无需获得FCC许可。根据47 CFR 15.103的豁免条件,专门用于电器(如微波炉、洗碗机、干衣机、空调)中的数字设备,只须满足47 CFR 15.5规定的通常工作条件,即不得对无线发射设备造成有害的电磁干扰,而无须满足特定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然而,FCC仍强力建议豁免设备的制造商满足47 CFR 15的特定技术要求。
数字家电产品需满足47 CFR 15有关无意发射体的传导和辐射限值要求,并采用ANSI C 63.4作为设备电磁干扰的测量方法,通过验证方式获得FCC许可。ANSI C 63.4《低压电子电气设备在9 kHz~40 GHz的无线电噪声发射测量方法》是美国重要的EMC基础标准之一,它规定了在9 kHz~40 GHz频率范围内测量来自电子电气设备发射的射频信号和噪声的方法、测量设备和测量步骤。有关数字家电的标识要求在47 CFR 2.954和47 CFR 15.19(a)中规定;用户手册和使用说明书则应符合47 CFR 15.21的规定。
4. 技术报告
申请认证的设备应向FCC递交FCC的731表,并附带测量设备的描述或引用已在FCC备案的相关信息以及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包含:
1)测量设备的描述;
2)提供给用户的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的副本;
3)设备制造商和/或设备许可申请者的名称和地址;
4)FCC ID、商标和/或投入市场的设备型号;
5)额定技术参数的说明;
6)测量报告。
5. 标签、说明书及相关信息要求
通过合格声明方式获得许可的设备应加贴FCC标签(如下图),并永久加贴在产品上。

设备应包括以下符合性信息:
1)产品的识别,如产品名称和型号;
2)符合性声明,如“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Part 18 of the FCC Rules.”
3)美国境内责任方的名称和地址。
此外,还应在用户在使用说明书或包装上提供以下信息:
1)设备或系统的潜在干扰;
2)系统的维护;
3)用户可以采取的纠正干扰的简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