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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东盟农药市场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 Guide 字号: [ ]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东盟的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成为政府间、区域性、一般性的国家组织。1967年8月28-29日,马、泰、菲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东盟现有成员国10个,文莱(1984年)、柬埔寨(1999年)、印度尼西亚、老挝(1997年)、马来西亚、缅甸(1997年)、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995年)。总面积约44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6亿。  

东盟各国一直是中国农药传统的出口国,近年来中国农药对东盟出口额已占总出口额的1/4以上。中国农药厂生产的杀虫剂、除草剂、杀螺剂等农药产品,以其使用安全、价格适中、效果良好等特点,颇受东盟各国欢迎,中国出口东盟各国的农药量每年都以10%以上速度增长。出口的主要农药品种是草甘膦、百草枯、阿维菌素、毒死蜱、多菌灵、戊唑醇、莠去津、甲氨基阿维菌素、高效氯氰菊酯、三唑磷、乙草胺、丙环唑、啶虫脒等。2011年,中国出口至东盟农药(原药和制剂)超10亿美元,仅浙江省企业对东盟出口农药4.7万吨,增加1.1倍。中国已成为东盟各国农药产品的主要来源地之一。

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副会长胡德才表示,东盟各国与其种植方式及病虫害都相似。以越南为例,作为传统农业国家,越南农药生产工业发展相对滞后,农药80%依靠进口。据统计,越南每年农药的使用量约12-13万吨,其中每年进口额超过5亿美元,而从中国进口农药占35%以上(2011年从中国进口农药原药及制剂2.21亿美元,占37.5%)。

2010年开始,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建成自由贸易区,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即文莱、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之间,将有超过90%,大约7千多件产品实行零关税,其中也包括农药;另外,东盟4个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将在2015年实现90%零关税的目标,但越南、缅甸已经相继将农药列入进入零关税产品名单。也就是说,东盟所有国家中,目前仅老挝和柬埔寨还需向中国进口农药收取少量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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