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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EPA 字号: [ ]

《2008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是1972年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成立以来最严厉的消费者保护法,除对儿童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铅含量限制外,还对玩具和儿童护理品中的三种有害邻苯二甲酸盐(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下达了永久限令,对另外三种邻苯二甲酸盐(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实施过渡期限令。另外,该法规还增加了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预算,并扩大其执法权力,包括保护举报者, 以及要求某些儿童产品在上市销售前须进行第三方测试等。

CPSIA包含下列条款:

 第101条. 含铅儿童产品;含铅油漆法规

 第102条. 对某些儿童产品实行强制性第三方测试

 第103条. 儿童产品的追踪标识

 第104条. 耐用型育婴产品的标准与消费者注册

 第105条. 玩具和游戏机广告的标识要求

 第213条:禁止储存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规范范围内的产品

 第215条. 检查私营实验室;确认供应链

 第232条. 关于全地形车的标准

与纺织服装产品相关的主要有第101、102、10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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