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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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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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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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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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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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新商标法生效后注册黑白商标不再保护其他颜色
发布日期: 2023-03-20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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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相关各方有在挪威注册黑白图形商标(如标志或装置)的需求,那么可能需要在该国《商标法案》生效之前迅速采取行动。根据挪威知识产权局官网的通知,该法案的最新修订版本将于2023年4月底前公布。
挪威新《商标法案》
几年前,挪威政府批准了一项新的《商标法案》,其部分目的是使该国的商标法与整个欧洲的惯例保持一致。然而,一些技术上的困难导致了该法案的实施被严重延迟。不过,现在看来,挪威工业产权局(Patentstyret)正在积极准备以使该法案尽快生效。
该法案承诺对挪威的商标法进行一系列修订,包括:
-对可作为驳回理由的恶意条款进行更新;
-取消对图形表示的要求,这可能有助于视频或声音商标的注册;以及
-在针对旧商标的异议、撤销和侵权案件中引入缺乏真实使用或使用证明的辩护。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一项修改——关于取消对已注册的黑白商标的所有颜色的广泛保护——可能需要商标所有人和寻求在挪威注册的相关方采取紧急行动。根据法案相关条款,自生效之日起,该国对黑白商标的保护范围将仅限于商标中表示的颜色,而不是所有颜色。
修改的前奏
欧洲商标和外观设计网络(ETMDN)融合计划4(CP4)——2014年欧洲各国就法律、解读和惯例的协调进行的讨论——就仅评估和注册(经批准)商标申请中所采用的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共同实践达成了一致。采用这一实践要求仅保护黑白商标中的两种颜色。挪威选择不实施CP4的方法,因为它与现行的挪威最高法院判例法(1932年的English Crown判例和1992年的Spendrup判例)有所不同,后者明确规定,黑白商标可保护所有的颜色形式。
然而,继CP4的讨论和欧洲C-252/12 Specsaver判例法之后,修改挪威《商标法》的立法历史中也承认了挪威即将成为《商标法新加坡条约》签署国。该条约已于2023年3月1日在挪威生效,并且规定了如果申请人希望将颜色作为商标的特定特征加以保护,则必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
对商标所有人和希望注册者的影响
目前,在挪威注册的任何黑白商标或指定挪威的注册日期或后续指定日期在生效日期之前的国际商标都将获得所有颜色的保护。在此日期之后,经修订的《商标法》将使挪威的商标法与CP4、欧洲大部分地区以及《商标法新加坡条约》保持一致,从而结束该国对黑白商标的所有颜色形式的全面保护。
这一变化将使挪威的黑白商标所有人以及那些有兴趣注册此类商标的人不得不考虑许多因素,并且需要与挪威的商标律师进行讨论。
对于尚未注册商标的品牌所有人来说,如果某一特定颜色是其品牌的识别标识,或者其品牌的商标在没有特定颜色的情况下缺乏独特性,那么注册黑白商标可能会对其长期的知识产权和品牌战略产生反作用。
对于许多商标所有人来说,现在也是考虑他们目前的商标覆盖范围是否能为他们的需求提供足够保护的时候了,因为变化马上就要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