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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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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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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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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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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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6.4条监督机构发布《第6.4条机制要求的碳清除活动》
发布日期: 2025-01-07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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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CMA)相关决定的要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6.4条监督机构发布标准《<巴黎协定>第6.4条机制要求的碳清除活动》(A6.4-STAN-METH-002),明确第 6.4 条机制下涉及清除活动的要求。标准已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生效。
1. 清除活动相关定义
清除:人为活动将温室气体从大气中移除,并通过人为活动销毁或永久储存的结果。
涉及清除的活动:满足特定要求的活动,文中举例仅作说明,除非另有说明,不具有监督机构决策的效力。
可获信用的清除量:见会计核算部分定义。
逆转:见会计核算部分定义;可避免的逆转是活动参与者可影响或控制因素导致的逆转;不可避免的逆转是参与者无法控制因素导致的。
2. 要求
(1)监测
涉及清除及有逆转风险的减排活动需满足相关要求,参与者应基于可靠、具统计代表性、保守且考虑不确定性的数据监测清除量。
机制方法应规定监测方法,确保净清除量计算保守,允许使用默认值(需保守估计),包含质量保证和控制措施,以及监测和减轻逆转风险等规定,还应要求参与者提交监测计划并适时更新。
(2)报告
参与者应在监测后编制报告,内容包括监测活动与方法、净清除量估计、数据收集、温室气体释放事件记录、风险评估与应对、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等。
报告应连续无间断,机制方法应规定提交频率,参与者可缩短提交周期,发生潜在逆转事件时需额外提交报告,可申请延期但需监督机构批准,逾期未交将暂停相关活动的信用额度操作。
(3)计后期监测与报告
活动最后一个活跃计期结束后仍需监测,计后期净清除量不发放信用额度,参与者可申请终止监测(需证明存储的温室气体逆转风险可忽略或已按规定修复潜在逆转)。
(4)会计核算
以统一测量单位进行核算,可获信用的清除量计算涉及温室气体存储和排放的净变化,仅直接人为的正净变化可获信用,某些情况下可排除碳池等以保守计算,计后期每年都要计算,涉及减排时应分开核算。
(5)适用于续期的方法:续期时应采用最新适用方法。
(6)应对逆转
逆转风险评估:风险与多种因素相关,参与者应评估并制定风险缓解计划,计算风险评级,该评级用于确定信用额度转移比例和标记低风险逆转的信用额度,评估需定期审查修订,遵循相关指导和限制。
逆转相关通知与行动:发现潜在逆转事件应在 30 天内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据此暂停相关操作,参与者需准备初步评估报告,根据报告结果采取不同行动,包括提交监测报告、更新风险评估、审查合规性等。
逆转修复:已发放信用额度的清除逆转应通过多种措施修复,包括设立逆转风险缓冲池账户,根据风险评级向其转移信用额度,发生逆转后用缓冲池账户中的额度抵消,可避免逆转的参与者需补足额度,应获取保险覆盖风险,监督机构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并考虑实施补救措施。
(7)避免泄漏:参与者应处理泄漏风险,根据相关标准和方法计算并考虑残余泄漏。
(8)避免其他负面环境和社会影响,尊重人权和土著人民权利:参与者应遵循相关规定,实施稳健的社会和环境保障措施,减少和避免负面环境和社会影响。
3、第6.4条机制的监督机构
《巴黎协定》第6.4条建立了一种新的国际碳信用机制。第6.4条机制,也称为《巴黎协定》碳信用机制,设有一个监督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该机制所需的要求和流程。这包括开发和/或批准方法论、注册活动、认可第三方核查机构,以及管理第6.4条注册登记册。该监督机构完全对《巴黎协定》缔约方大会(CMA)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