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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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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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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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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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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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不再批准含氟噻草胺的植物保护产品登记
发布日期: 2025-02-2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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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欧盟委员会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通报:依据欧盟植物保护产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107/2009),欧盟拟不再批准含活性物质氟噻草胺(Flufenacet)的植物保护产品登记。
氟噻草胺(Flufenacet)是由德国拜耳公司开发的芳氧乙酰胺类除草剂,可以抑制细胞分裂与生长,主要用于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如多花黑麦草等)和部分阔叶杂草。目前,氟噻草胺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准上市,如中国、加拿大、欧盟、美国、东南亚等。截至2025年1月,氟噻草胺在中国已取得6个原药登记,21个制剂登记。
2004年,氟噻草胺在欧盟农药旧法规(Directive 91/414/EEC)下正式获批,初始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由于再评审工作进展缓慢,氟噻草胺的批准有效期多次延后,最近一次延期至2025年6月15日。直至2024年9月,欧盟食品安全局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氟噻草胺的最新审查结果,并指出了以下重大关注方面(critical areas of concern):氟噻草胺被确认为人类甲状腺激素(T)途径的内分泌干扰物。氟噻草胺的使用对水生生物(藻类)构成高风险。尽管申请人针对审查结果提交了技术意见,但未能充分消除欧盟对氟噻草胺上述风险的担忧。因此,欧盟认定氟噻草胺不再符合农药活性物质的批准条件,最终决定不再批准该活性物质,并向WTO进行了通报。
目前欧盟尚未发布撤销氟噻草胺批准的正式决议,根据欧盟向WTO通报的内容,正式决议预计将在今年年中正式发布。
决议发表后,成员国有一定时间撤销对含有氟噻草胺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批准。根据欧盟植物保护产品法规,自撤销批准决议生效起,对相应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批准宽限期不得超过12个月。由于氟噻草胺在环境和内分泌干扰上表现出重大关注方面(critical areas of concern),其缓冲期可能相较于其他禁用的活性物质更短,相关农用企业可提前做好准备。具体的缓冲期在欧盟正式的禁用通告上也会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