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欧盟理事会就新基因组技术(NGT)植物及其食品和饲料监管法规达成谈判授权
发布日期: 2025-04-22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字号: [ 大 中 小 ]
收藏
欧盟理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宣布,欧盟成员国政府常驻代表委员会(Coreper)批准了理事会关于通过新基因组技术(NGT)获得的植物及其食品和饲料法规的谈判授权。这项由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法规将为NGT植物进入市场创造两种方式:
第1类NGT植物:可以自然出现,也可以通过传统育种方法出现;它们将不受转基因生物(GMO)立法中现行规定的约束,也不会被贴上标签;但通过这些技术生产的种子必须贴标签;或
第2类NGT植物:所有其他NGT植物;将适用转基因生物立法规定(包括投放市场前的风险评估和授权);它们将被贴上相应的标签。
拟议法规将禁止在有机生产中使用NGT。
新闻稿指出,欧盟理事会建议对其谈判授权做出以下修改,包括:
1、NGT植物的种植和存在:
选择退出种植:根据欧盟理事会的授权,欧盟成员国可以决定禁止在其领土上种植第2类NGT植物;
可选的共存措施:欧盟成员国可以采取措施避免第2类NGT植物意外出现在其他产品中,并需要采取措施防止跨境污染;
以及欧盟理事会的立场还阐明,为避免第1类NGT植物意外出现在其境内的有机农业中,欧盟成员国可以采取措施,尤其是在具有特定地理条件的地区,如某些地中海岛国和岛屿地区。
2、第1类NGT植物和专利:新闻稿中写道,根据理事会的授权,在申请注册第1类NGT植物或产品时,企业或育种者必须提交所有关于现有或待批专利的信息。专利信息必须纳入欧盟委员会建立的公开数据库,该数据库将列出所有已被认定归为第1类的NGT植物。新闻稿指出,该数据库将确保有关第1类NGT植物信息的透明度,并将更新数据库中的专利信息。新闻稿还指出,在自愿的基础上,企业或育种者也可以报告专利持有人在公平条件下许可使用获得专利的第1类NGT植物或产品的意向。
3、专利专家组:欧盟理事会的授权包括成立一个关于专利对NGT植物影响问题的专家组,由来自所有成员国和欧洲专利局(EPO)的专家组成。
4、专利研究:新闻稿中还写到,根据欧盟理事会的授权,在法规生效一年后,欧盟委员会将被要求发布一份关于专利对创新、对农民种子供应以及对欧盟植物育种部门竞争力影响的研究报告。该研究还将特别关注育种者如何获取已获得专利的NGT植物。为了完成这项研究,欧盟委员会将考虑专利专家组的研究结果和植物育种部门的意见。根据新闻稿,在适当的情况下,欧盟委员会将说明需要采取哪些后续措施,或公布一项立法提案,以解决研究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新闻稿指出,如果第一份研究报告没有预见到任何后续措施或新的立法建议,欧盟委员会将被要求在第一份研究报告发布4到6年后发布第二份研究报告。
5、标签: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第2类NGT植物必须贴有相关标签。新闻稿指出,欧盟理事会提出,如果标签上出现有关改良性状的信息,则必须涵盖所有相关性状(例如,如果一种植物因基因组变化而既不含麸质又具耐旱性,则标签上应提及这两种特征或两种特征均不提及)。理事会提出这一建议是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且全面的信息。
6、性状:欧盟理事会的谈判授权规定,对除草剂的耐受性不能作为第1类NGT植物的性状之一。根据新闻稿,欧盟理事会建议作出这一修改以确保此类植物仍然受到第2类NGT植物的授权、可追溯性和监管要求的约束。
在欧盟理事会就谈判授权达成一致后,其轮值主席国可以开始就法规的最终文本与欧洲议会进行谈判。最终文本必须在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正式通过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