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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建筑产品法规》四项协调标准

发布日期: 2026-04-03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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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欧洲标准化委员发布了四项支持《建筑产品法规》(CPR) 2011/305 的新标准,进一步加强了住宅燃料燃烧设备的监管框架。这些标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CEN) 技术委员会制定,并于2026年2月9日在欧盟官方公报 (OJEU) 上发布,这意味着这些标准成为CPR的协调标准。

其中三项标准由 CEN/TC 295“住宅固体燃料燃烧设备”制定,分别针对不同类别的固体燃料设备:

EN 16510-2-5“住宅固体燃料燃烧设备–第2-5 部分:缓释热设备”规定了独立式、手动加料、间歇式燃烧且具有蓄热能力的设备的性能稳定性评估和验证 (AVCP) 的要求和程序。这些设备可选择性地配备用于集中供暖的锅炉或热交换器,可以组装完成或作为预制现场安装单元提供,并设计用于燃烧指定的固体燃料,例如木柴、颗粒燃料、煤球和矿物燃料。

EN 16510-2-7《住宅固体燃料燃烧设备——第2-7部分:木柴和颗粒燃料组合设备》规定了独立式和嵌入式空间加热器、炊具以及机械燃烧木颗粒和手动燃烧木柴的组合设备的AVCP要求和程序。

EN 16510-2-10《住宅固体燃料燃烧设备——第2-10部分:天然木柴多火桑拿炉》涵盖了多火桑拿炉的AVCP要求和程序,其中加热石与炉膛分离,并通过火焰和烟气间接加热,并且可以多次添加燃料。

此外,CEN/TC 46“液体燃料壁炉”制定的一项标准也被引用:

EN 1-2:2025“家用液体燃料燃烧器具——第2部分:带汽化燃烧器的烟道式燃油炉”规定了额定加热能力不超过15 kW、配备一个或多个汽化燃烧器且带有通风调节器或燃烧空气限制器的燃油炉的AVCP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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