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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农残检测抽样与判定标准

发布日期: 2026-04-14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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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EU) 2026/765号实施条例 ,全面更新动植物源性食品与饲料中农药残留官方控制的抽样、分析、结果判定全流程规则,废止已实施24年的2002/63/EC指令,新规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适用,覆盖欧盟及欧洲经济区全体成员国。

新规适用的产品范围是所有动植物源性食品及饲料(依据法规(EC) No 396/2005定义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管控范围)。新规填补蜂蜜、两栖爬行类、水产品、昆虫食品、高价值产品等品类抽样空白,统一批次划分、增量取样、实验室样品量要求,并首次以立法形式引入扩展测量不确定度判定机制,实现精准监管。

一、核心抽样要求(关键品类)

产品类别典型品类实验室最小样品量抽样要点
哺乳动物肌肉牛、猪、羊0.5kg(去骨)随机多点取样,保证代表性
禽肉鸡、火鸡0.5kg(去皮去骨)小型禽至少6只取样
新鲜果蔬(中果)苹果、橙1kg(≥10 个)均匀分布取样点
蜂蜜所有蜂蜜0.5kg完整包装单元取样
高价值产品藏红花、玫瑰0.1kg可减量但需记录理由
蛋类(中号)鸡蛋10枚整蛋取样不破损
饲料/谷物散装粮谷1kg分层多点取样

二、结果判定核心规则(执法统一标准)

项目统一要求判定公式
扩展不确定度一般农药 50%;铜 20%合规:检测值−不确定度≤MRL
覆盖因子k=2(95% 置信水平)不合格:检测值−不确定度>MRL
方法验证每类基质必验证超标需复测确认

新规明确:检测值不得直接判定超标,必须扣除不确定度后再比对MRL;若残留导致短期摄入超急性参考剂量,主管部门可采用更严格判定标准,兼顾科学与安全。同时规范抽样报告、样品储运、复检留样等全链条要求,消除成员国执法差异。


来源:欧盟官网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tbt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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