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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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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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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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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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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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就动物饲料的纳米成份发布指导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香港贸发局 字号: [ 大 中 小 ]
2015年8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就动物饲料中使用纳米物质或应用纳米技术发布指导文件。文件旨在引起业界对有关产品安全或监管事宜的关注,并不构成法律上必须履行的责任。
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FDA负责监管添加到食物中的物质。据《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第201(s)条,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并不包括合资格专家公认为在正常使用状况下安全的物质,或是其他豁免物质,例如新的兽药、颜色添加剂等。
食品添加剂推出市场前,须先经过审批,以数据证明安全。美国食药局颁布食品添加剂法规,说明某种添加剂的用途已经证明安全,可以合法使用。食物若含有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会被视为不安全(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第409(a)条)及劣质食品(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第402(a)(2)(C)(i)条)。因此,若要在动物饲料中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必须由该局颁布一项食品添加剂规例,列明该种添加剂可以安全使用的情况。
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第201(s)条,某种食物物质的用途,可通过科学程序证明是“一般公认为安全”(GRAS);若是1958年前已在食品中使用的物质,则可通过科学程序或是过往使用经验来证明。
美国食药局尚未为“纳米技术”、“纳米材料”、“纳米级”或其他相关字眼订立监管法规适用的定义。根据2014年6月发出的指导文件,当局在判断产品是否涉及纳米科技时,其中一个考虑因素是它是否至少有一个外部尺寸或者内部或表面结构属于纳米级范围(即大约1纳米至100纳米)。
指导文件指出,使用纳米技术可能令产品的特质与传统制品不同,因此需要查验探究。不过,FDA并无断定所有含纳米产品或应用纳米技术的产品性质无害或有害,无论是采用纳米技术还是传统制法的动物饲料,食药局都会考虑制成品的特点及安全性。 由于应用纳米技术可能产生新或不同的物理化学特性,因此应以特定数据来证明使用纳米类动物饲料材料安全,即使它的化学成份与较大的动物饲料材料一样,而后者亦属一般认为安全,或是已获批准作该种用途的食物添加剂。有些已获准用作食物添加剂或其用途一般认为安全的动物饲料成份,可以藉由制造过程改变其粒子大小至纳米级别。有时,这些改变可以产生一种特性迥异的材料。在这情况下,制造商应根据和纳米类材料有关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安全评估,而非完全依赖用以评估化学成份相同的普通材料的数据和资料。
FDA表示,把纳米技术应用于动物饲料,在技术性安全证据方面仍有疑问。目前,局方尚未发现有任何纳米级动物饲料成份具备充分的安全据数,足以断定使用该种动物饲料成份为一般认为安全。由于纳米级动物饲料成份的安全性未获普遍认同,因此单靠一份该类成份的GRAS通知,并未符合美国食药局兽药中心(CVM) GRAS通知试行计划的准则。由此,制造商把产品推出市场前,应先交由FDA检查并审批动物饲料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