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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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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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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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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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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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291种有害化学物质展开公众咨询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2015年10月22日,欧洲委员会(欧委会) 就291种存在于服装及其他纺织品中的有害化学物展开公众谘询。这项谘询将进行至2016年1月22日,是根据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引入限制措施的简化程序其中一部分。
欧盟根据REACH法规及其附件XVII,严格限制存在于多种常用消费品的有害化学物含量。这些消费品包括玩具、服装、鞋履、皮革产品及以塑料制品。到现时为止,受REACH法规限制含量水平的化学物甚多,其中包括邻苯二甲酸盐、偶氮染料、镉、镍、汞及铅。
欧盟引入限制措施的常规程序,是由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或成员国准备详细的《附件XV限制资料文件》,然后进行公众谘询,并听取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两个委员会的意见,最后由欧委会决定。
然而,根据REACH法规第68(2)条,对于第1A或1B类的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物质(CMR),不论这些物质是单独使用、存在于混合物或供消费者使用的制品中,欧委会可以采用简化程序来引入限制措施。第1A及1B类CMR物质被视为危害性较大的物质,因此欧委会可以建议并采纳限制措施,毋须依循上述常规程序。
欧委会有意采用简化程序引入限制措施,针对特定消费品类别,限制这些产品的CMR物质含量。在这监管架构内,纺织品及服装被列为率先“试行个案”,原因是消费者有可能长期或多次短时间接触这两类消费品内的CMR物质。
未来可能引入的限制措施,将涵盖以下供消费者使用的制品:以重量计至少含80%纺织纤维,或其部件以重量计至少含80%纺织纤维的产品,包括未制成、半制成及制成品,不论是否经过涂层或层压。这些产品包括服装、鞋履、配饰、室内纺织品、纤维、纱线、布片及织片。
限制措施可能涉及的具体制品包括内衣、睡衣、泳衣、服装、颈巾、领带、手帕、帽子、手套、袜子、若干鞋履、室内挂饰和窗帘、地毯和其他铺地制品、餐桌垫、桌布、毛巾、床单以及枕头套。不受限制措施监管的制品包括以真皮制成的鞋履、服装或其部件以及配饰;以天然毛皮或兽皮制成的鞋履、服装或其部件以及配饰;以及玩具。
最后,当程序完成后,受管制CMR物质(个别物质或组别)清单会被加入现行REACH法规附件XVII的特定附录内。之后如有需要,附件可以定期更新。
欧委会已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以及成员国专家的协助下,初步制订CMR物质(第1A或1B类)清单。这些CMR物质至少可能存在于供消费者使用的纺织品及服装内。当局认为有需要谘询公众意见,以便评估未来引进的限制措施是否得宜及能否强制执行。
这项谘询的主要目的,是收集关于纺织品及服装存在或可能存在CMR物质的资料,以及引入限制措施可能对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其他目的包括探讨限制措施的执行力度,以及收集被使用的物质浓度资料、这些物质的功能和是否有代替品可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