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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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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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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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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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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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生物医药的监管机构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为保证最高水平的公共健康并保证欧盟范围内的药品提供,所有人用药品在欧盟上市前都必须通过成员国或欧盟层面的许可授权。为保证药品在满足预期用途的质量标准情况下进行持续生产与控制,欧盟还设定了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药品生产商在欧盟范围内须强制性地满足良好生产规范。此外,欧盟还建立药品警戒系统(Pharmacovigilance)。一旦药品通过许可授权上市,其整个使用周期内的安全性都会受到监控,一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了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副作用,药品将会迅速的召回。欧盟和成员国两个层面上建立的完善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了欧盟境内药品上市、生产、流通和定价等都必须接受欧盟及各成员国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
欧洲药品管理局
1993年欧盟委员会根据同年7月22日通过的(EEC)No.2309/93号法规,建立了欧洲药品评价局(European Medicine Evaluation Agency, EMEA),总部设在伦敦。2004年4月30日(EC)No.2004/726法令将EMEA更名为欧洲药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 Agency, EMA),基本职能不变。EMA是整个欧盟层面的药品监管最高机构,总部设在伦敦。与美国FDA不同,EMA本身无须执行日常事务,由各成员国代表充当EMA委员会的成员。EMA的宗旨在于为了公众及动物健康,促进药品评估及监管的科学性。主要职能为对在欧盟进行上市审批(Marketing authorisation)的人用或兽用药品的申请进行科学评估,负责协调提交到委员会的药品科学评价意见,在欧盟内监督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协调、监督、检查GMP、GLP、GCP,并在欧盟内部促进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和交流。
EMA由执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领导,接受理事会的汇报,理事会由高级医学官(Senior medical officer)、受委任执行董事(Deputy executive director)、执行办公室(Executive office)以及数个服务部门组成,负责就一系列日常运作及科学问题向执行董事提供支持与建议。服务部门的具体分工包括交流、国际及欧盟合作、法律服务(制药相关法律及新的立法执行建议)、内部审核等。EMA还设立了5个机构,分别负责人用药品发展与评估、病人健康保护、兽用药品及产品数据管理、信息与通信技术以及管理,这5个部门又含有两个或多个内部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其中信息与通信技术机构以及管理机构接受隶属于受委任执行董事的领导。执行董事领导的各个部门与机构对EMA的业务与运营提供支持,成为EMA的管理团队。在管理团队之外,EMA还下设了7个科学委员会,负责对制药公司提交的申请进行科学评估。科学委员会通常1个月开会一次,由欧盟成员国提名产生。委员会评估基于科学准则,确定药品是否在欧盟立法框架内满足必要的质量、安全与功效要求。这7个科学委员会包括人用药品委员会、药品警戒风险评估委员会、兽用药品委员会、罕见药品委员会、草药制品委员会、儿科委员会以及先进疗法委员会。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uropean Directorate for the Quality of Medicines, EDQM)作为另一重要欧洲官方医药监管机构,于1996年在法国欧洲药典委员会秘书处的基础上成立,我国于1994年成为EDQM观察员。相对于EMA对上市药品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批的职能,EDQM主要致力于建立和推行药品生产与质量控制的法定标准,使公众得到高质量的药品和医疗保健。EDQM的职能包括:《欧洲药典》(European Pharmacopoeia, EP)委员会的技术秘书处;制备和分发化学对照品、生物标准品和标准图谱;《欧洲药典》个论适用性认证申请的审评,颁发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Certification of Suitabilityto Monograph of European Pharmacopoeia, COS or CEP)证书,以及相关现场审查的协调工作;负责构建欧洲官方药品检验实验室网络并进行协调;协调欧洲委员会成员国输血及器官移植工作的指导原则与建议的起草;在药品制备与治疗领域内,协调与药品的质量与安全使用相关的程序与政策的起草;在假冒药品方面,协调风险预防和管理,并且在药品的供应方面,协调其分类;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与上市药品的监督任务;出版和发行包括《欧洲药典》在内的所有EDQM的出版物。
欧盟成员国药品监管机构
除了欧盟层面对药品上市申请的审批及对药品质量的监管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外,欧盟各成员国也均有各自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药品的审批及监督。药品在欧盟上市除了采取集中审批之外,某些药品还可采取分散审批的途径。分散审批由欧盟成员国各自的药品评审部门负责对药品进行审批的过程,其适用范围指除了必须通过集中审批程序药品之外的那些药品。
德国联邦和州药品管理部门对药品的生产和流通实行联合监管。联邦和各州药品管理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联邦一级的药品管理部门有联邦卫生与社会保障部、联邦药品及医疗用品管理局(BfArM)、联邦血清与疫苗管理局和联邦消费者健康保护与兽医学研究所(受理兽药注册申请)。BfArM为德国专门负责人用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安全、质量及有效性评估及上市审批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受理药品的许可和注册、检测药品风险、管理受控药品以及对医疗设备进行监管等。
法国卫生安全和健康委员会(AFSSAPS)是法国卫生部所属的医药产品管理机构,对药品、医药原料、医疗设备、血液制品、人和动物源性产品、基因产品、药用营养食品以及化妆品等实施监管。AFSSAPS主要职责包括:独立地管理药品和卫生健康产品,确保生产、试验、使用和检验时的科学权威性和管理的有效性;针对有关药品和卫生健康产品的生产、试验、使用和商品化,参与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实施;医药产品上市前审查,负责发放药品的上市许可证;医药产品上市后监管;医药企业的生产、开发、经营和进出口均需要通过AFSSPS的批准,医药产品需要通过BPF(即GMP)认证。AFSSAPS有权以政府的名义发表决定,保证法国人民能够获得符合标准的各类药品和卫生健康产品。
英国药品及卫生保健产品管理局(MHRA)为英国药品审评和监管部门,MHRA 的主要职能是:评价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审批药品注册许可证,包括新药、植物复方药制剂的注册登记,许可证发放及药物毒副作用的监测,这些工作由中央政府办理,地方政府无权审批;控制药价;审批医疗器械的生产许可和监测其临床安全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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