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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之星计划中小型服务器的能效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为了响应《能源政策法》(EPAct)针对各类办公设备的节能要求,环保署(EPA)在1992年创立了自愿性保证标识制度“能源之星”计划,以促进能效产品的生产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能源之星计算机规范V5.2于2009年7月1日正式生效,对小型服务器的能效要求规定如下:
    小型服务器是指一台通常以台式计算机的部件作为其基本形式,但是只要设计用来作为其他计算机的存储主机的计算机。只有当一台计算机符合下列特征时,才被认为是小型服务器。设计为底座式、塔式或其它与台式计算机类似的形式,所有数据运算、存储和网络界面都位于同一产品内;设计为每周24×7小时运转,当机时间极低。
    小型服务器可按以下规则分为2类:
    A类:所以不符合B类定义的瘦客户机属于A类;
    B类:多于1个物理内核的处理器或多于1个处理器,至少1GB内存。
    关机模式下功率不大于2.0 W,空闲模式下A类不大于50.0 W,B类不大于65.0 W。如具有局域网络唤醒功能,小型服务器关机模式功率不小于2.7 W。
    能源之星对计算机产品的要求:使用内部电源的计算机产品,50%额定输出的效率至少为80%,20%、100%额定输出功率效率至少为82%,且在100%额定输出时功率因数大于0.9。计算机的外部电源必须满足外部电源国际能源效率标识协议V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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