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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之星计划中显示器的能效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为了响应《能源政策法》(EPAct)针对各类办公设备的节能要求,环保署(EPA)在1992年创立了自愿性保证标识制度“能源之星”计划,以促进能效产品的生产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能源之星计划对瘦客户机的能效要求规定如下:

    美国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中计算机显示器、数字相框和专业显示屏招牌,统称为本标准所指的显示器。目前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的最新要求为V5.1版,该版本中的能效要求与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V5.0版一致,但删除了第二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
    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V5.0对角尺寸30英寸以下的显示器于2009年10月30日生效,对角尺寸在30-60英寸的显示器于2010年1月30日生效。
    1. 能效指标
    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v5.1于2009年10月30日正式生效,包括对角尺寸不大于60英寸显示器的能耗要求,对显示器的能耗要求(见表1)。
         表1 能源之星对显示器的能耗要求

模式

显示器类别

最大功耗(瓦)

开机模式

显示器对角尺寸<30英寸,分辨率≤1.1MP

Po=6*(MP)+0.05*(A)+3

显示器对角尺寸<30英寸,分辨率>1.1MP

Po=9*(MP)+0.05*(A)+3

显示器对角尺寸30-60英寸(2010130日起生效)

Po=0.27*(A)+8

待机模式

所有显示器

2.0

关机模式

所有显示器

1.0

电源管理模式

至少提供一项可自动进入睡眠或关机模式的功能

 

    注:屏幕分辨率X(以兆像素MP计),可视面积为A(以平方英寸计)。
    2. 测试方法
    显示器功耗测量依据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v5.1版中的要求进行,其中30英寸以下的显示器参照VESA 平面显示器测量标准2.0版要求,30-60英寸的显示器参照IEC 62087 ed2.0《音频、视频和相关设备的功率消耗用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所有显示器待机模式下的功耗依据IEC 62301 ed1.0《家用电器-待机功耗测量方法》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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