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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保健食品管理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在美国,保健功能性食品被称为“膳食补充剂”。由于曾一度受到三高膳食(高蛋白、高脂肪、高热量)的影响,膳食补充剂受到美国民众的普遍欢迎。美国于1994年10月在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了《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案》,1997年修订通过了《食品与药品管理修正法案》。

《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案》中有关营养增补剂的法规要点把草药、植物性物质与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等同视为膳食补充剂,可以补充到食品中,或是以上成分的一种提取物、浓缩品、代谢物、组合产品等这类产品如按使用说明使用,对人体必须安全、无害,并不能用于诊断、治疗或预防疾病。产品可以任何形式,如片剂、粉剂、胶囊、软胶囊等上市。产品上市前提供包括文献资料在内的证据,须经认可。

中草药在美国市售作为天然健康食品、茶或膳食补充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包括中草药在内的天然植物药的规定,目前仍按食品或健康食品市售,不能在标签中称为“药物”,并不准注明或暗示可治疗或预防某种疾病。中药产品在美国仍未能取得合法地位,官方不承认中药是合法药物,因而也不作为药品来管理,一般是作为膳食补充剂来管理,可以在中药店、食品店和杂货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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