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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关于修改补充计量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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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VNM/395
2026-03-26
26-2407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越南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 计量部越南标准、计量和质量委员会(STAMEQ)网站:https://tcvn.gov.vn/Email:bandoluong@mst.gov.vn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一般计量和测量(ICS编码:17.020)
HS编码:90  ICS编码:17.020
5.
通报标题: 关于修改补充计量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语言:越南语 页数:8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法律草案将修正和补充经第35/2018/QH14号法律和第84/2025/QH15.1号法律修订和补充的第04/2011/QH13号测量法的若干条款。修订条款:-术语“测量仪器”符合计量控制措施。-术语“指定的验证、校准和测试机构”。-第25条和几个相关条款,如第18条第3款、第19条第4款和第36.2条第1款a点。补充了计量活动数字化改造期限等规定;提高国家计量系统能力和促进企业在国家计量系统能力建设中的作用的国家政策等。废止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部分废止第三百九十四条。该法律草案旨在加强各部委和部级机构在计量活动中的责任。

  
7.
目标与理由:减少行政程序,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为生产经营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通过有效和及时的监测、检查和审计机制确保有效和及时的国家管理  
8.
相关文件: 国民议会第04/2011/QH13号法律:《计量法》
9.
拟批准日期:2026年10月
拟生效日期:2027年7月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2026年5月25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请将意见提交至:越南国家越南咨询点国际合作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司越南标准、计量和质量委员会(越南)No.8 Hoang Quoc Viet Str.,河内,越南电子邮件:tbtvn@tcvn.gov.vn;htqt@tcvn.gov.vnAnd:计量部越南标准、计量和质量委员会(STAMEQ)网站:https://tcvn.gov.vn/电子邮件:bandoluong@mst.gov.vn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VNM/26_01687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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