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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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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2239
2026-03-24
26-2345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文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中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HS编码:02;03;04;07;08;09;10;11;12;15;16;17;18;19;20;21;22  ICS编码:67
5.
通报标题: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修订稿 )

语言:中文 页数:7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相关规定,适应中国扩大对外开放及进口食品贸易快速增长的需求,保障进口食品安全,促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规范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对既有的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原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55附件1进行优化和完善。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遵循便利化原则,简化备案填报内容,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信息内容20项减少到10

2.遵循统一原则,修订本规定适用食品范围,与当前向中国境内输出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类别保持一致;

3.遵循稳预期原则,将原先未有办理时限的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明确海关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4.遵循依法监管原则,按上位法有关规定备案、变更、注销措施进行规范,明确监管与验核要求。


  
7.
目标与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8.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9.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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