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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五种儿童睡眠产品的安全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

为了减少睡眠产品对婴幼儿的伤害风险,2010年7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2010/376/EU号决定,规定了婴儿床垫、床围、婴儿吊床、儿童羽绒被、儿童睡袋这5种儿童睡眠产品的物理和机械性能、化学性能、燃烧性能、危险边缘、警告标示以及卫生等各种要求。

(1)对婴儿床垫的要求

a.产品、包装以及附带说明书上的标签应能引起看护人员的注意,提醒其关于使用此产品的危害和风险,并建议避免此类危害和风险。

b.婴儿床垫应符合欧盟化学品安全法规的要求。

c.婴儿床垫不应含有危险的易燃部件,其材料必须至少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直接暴露于火焰或火花,不会燃烧;

——如果会燃烧,其火焰蔓延速度应非常低。

——如果燃烧,其可燃材料不会释放有毒气体;

——若使用化学阻燃剂,则其实用量在满足以上燃烧要求的情况下达到最低,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以及废弃后,其毒性不会危害使用者、看护人员或者污染环境。

d.为防止婴儿的身体、头部、颈部被夹,床垫应能完全覆盖床架,并能承受婴儿在床垫上站立或行走的应力。

e.如果带有绳带,则其长度不应过长,以免儿童被缠住。

f.不得有能被儿童拽下或咬下的小部件。

g.不得有锋利的边缘或尖端,弹簧丝不得伸出床垫表面。

h.警告和说明应提示看护者小心儿童滑落或被夹住;为防止儿童窒息,使用说明应提示看护者不得为增加床垫的舒适性而将两块床垫叠在一起使用;应有防火提示。

i.床垫应干净卫生,防止污染或感染。

(2)对婴儿羽绒被的要求

对婴儿羽绒被的要求包括一般安全要求和特殊安全要求,其中特殊安全要求包括化学、燃烧、过热、机械和物理性能、警告标示及卫生要求。该决定要求婴儿羽绒被中的来自动物的材料不得有微生物风险,并要求在其“提示”和“说明”中,提醒消费者在使用该产品时应注意室内温度,以防止温度过高而伤害婴儿;其他要求与床垫基本相同。

(3)对婴儿睡袋的要求

同样,该决定也对婴儿睡袋的安全规定也包括一般安全要求和特殊安全要求,其中特殊安全主要涉及婴儿睡袋的化学、燃烧、过热、机械和物理性能、警告标示及卫生要求。该决定要求在其“提示”和“说明”中,提醒消费者在使用该产品时应注意室内温度,以防止温度过高而伤害婴儿;其他要求与床垫基本相同。

该决定从2010年7月26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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