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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营养标签与教育法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为严格管理越来越多的保健品对其保健功能的声明,美国国会在1990年通过了《营养标签与教育法》 (Nutrition.Labeling.and.Education.Act,简称NLEA),对包括膳食补充剂在内的食品标签进行了大改革,要求食品标签着实标注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含量。NLEA第一次将草药及类似的营养物质(herbs.or.similar.nutritional.substances)包括进膳食补充剂类,但FDA仍然坚持严格的上市前的审批规定。该法允许膳食补充剂的保健声明,即允许声明所含营养物与其因体内缺少所关联的病症相联系,如钙与骨质疏松症有关、食物纤维与肿瘤有关、脂肪与心血管疾病有关、脂肪与肿瘤有关、钠与高血压有关,以及食物纤维与心血管疾病有关等等,并建立了保健声明的审批程序。NLEA允许FDA对膳食补充剂的保健效益声明是否根据牢固的科学基础进行审查,并对未经FDA批准的功能声称采取措施。

FDA随即建议用“重大科学认可”的标准来衡量饮食补充剂和食品的保健声明。即在没有重要科学认可的证据时,保健声明便被认为是不可靠的。“重要科学认可”指现有科学依据表明某种关系存在的确实性。FDA在评定是否达到“重要科学认可”的依据是基于相关的科学证据是否充分完整,以及从不同科学领域或不同专家的探讨都能取得一致结果。
从这一原则出发,FDA几乎驳回了所有申报的饮食补充物的保健关系声明:从钙质可以减小骨质疏松,到维生素可降低某些癌病风险等。

在20世纪90年代时,美国的膳食补充剂产品已发展为具有年销售额为几十亿美元的产业,但FDA仍然坚持膳食补充剂产品仅包括维生素、矿物质和蛋白质。对于其他膳食补充剂,如果声明具有保健功能作用均属于未经批准的药物声明。

随着人们对卫生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开始认识到经过精细加工过的日常食品常常不能满足现代人的身体需要,而人体所需的许多重要营养成分是可以通过摄取膳食补充剂的形式调节。又因美国社会日趋老年化,对治疗老年病、慢性病的药物以及保健防病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国民总体健康水平,减少医药的开支,美国国会在1992年提出了《保健自由法》(Health.Freedom.Act),为之展开了在FDA、饮食补充剂制造业、以及国会三者之间,历程两年的,为通过后来称之为《饮食补充剂保健与教育法》的斗争运动。在这期间,FDA与制造业之间的关系愈加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