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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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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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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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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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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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电池标签法规草案
发布日期: 2025-12-29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2025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执行〈欧盟电池法规(2023/1542)〉的实施法规(草案)》,针对电池产品标签的格式标准、信息规范及披露要求制定统一框架。该草案旨在通过标准化标签体系,规范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传递,强化环境可持续性管理,为欧盟电池市场建立统一的合规基准,其生效后将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作为(EU) 2023/1542《欧盟电池法规》的关键配套文件,该草案明确了不同类别电池的标签信息清单、设计规范、呈现载体及优先级规则。草案将适用范围覆盖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池产品,包括便携式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工业电池、LMT 电池及电池组等,特别明确电池组作为“完整使用单元”需遵守同等标签要求,避免监管真空。
在信息披露方面,草案构建了多层次的信息体系:通用信息层面需包含制造商详细联系方式、生产地、生产日期、电池质量等基础要素;特殊信息层面则针对不同电池类型差异化要求 —— 便携式非 可充电电池需标注平均使用时长,可充电电池需明确容量参数(mAh/Ah),SLI 电池额外要求标注启动电流;环境与安全信息层面,强制要求披露电化学成分、受限物质及危险物质名称与浓度、适用灭火剂类型,以及含量超0.1%(质量比)的欧盟临界原材料清单,全面呼应(EU) 2024/1252《关键原材料法规》的供应链管理要求。
针对电池尺寸限制、多语言适配等实操难题,草案提出“实体标签 + 数字解决方案”的混合呈现模式。根据规定,标签信息优先印刷或镌刻于电池本体,当表面空间不足时可转移至包装或随附文件,并通过二维码提供完整信息访问渠道;对于纽扣电池、嵌入式专业更换电池等特殊场景,明确二维码作为核心信息载体,配套电池图标标识确保可识别性。同时,草案建立了标签信息优先级规则,将二维码、分类回收符号、重金属符号等安全环保核心信息列为优先项,平衡信息完整性与可读性。
草案专门规范了碳足迹标签的统一格式,要求电动车辆电池、容量超 2kWh 的可充电工业电池及 LMT 电池必须标注碳足迹表现等级(A-E 级)。该标签采用CMYK色彩编码体系,明确A类(最低碳排放)至E类(最高碳排放)的颜色标准,同时需标注生命周期碳足迹数值(以kg CO₂-eq/kWh为功能单位)及相关授权法案,确保消费者与监管机构可直观对比产品环境表现。碳足迹标签还将同步纳入电池护照的公开可访问部分,形成“标签披露 + 数字溯源”的双重监管机制。
在设计规范上,草案确立了标准化技术要求:标签需覆盖电池或包装最大可印刷面积的至少5%,图标最大尺寸不超过 2.5cm×2.5cm,字体采用Noto Sans 等兼容欧盟所有官方语言的开源字体,确保跨区域可读性;文本与背景需保持高对比度,标签设计需保障在电池全使用寿命周期内清晰可辨,同时兼顾其他欧盟及成员国的安全标识要求。
草案特别关注合规灵活性与可操作性,允许制造商在生产日期标注成本过高时,将该信息镌刻于电池表面其他位置并在标签中指明查找方式;针对多语言需求,明确物理标签可采用单语呈现,通过二维码提供其他语言的数字版本,既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又满足不同成员国的语言要求。此外,标签信息还需符合
(EU)2019/882《欧盟产品和服务无障碍指令》,确保残疾人群体的可访问性。
该草案预计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正式生效,标签要求的全面实施日期为法规生效后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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