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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药风险评估概况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 Guide 字号: [ ]

1.引进并启动了农药风险评估技术体系建设
    2006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29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大会批准中国成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席国。根据CAC程序手册的规定,我国设立了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标志着农药残留膳食摄入风险评估工作在我国的正式开端。目前,我国已成功举办了第39届、第40届、第41届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会议。2009年4月,我国举办了国际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研讨会,来自FAO、WHO、国际作物生命协会(Croplife International)、美国、澳大利亚、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及国内负责农药管理和风险评估的官员及技术专家就农药风险分析基本原则、FAO/WHO农药标准联席会议(JMPS)和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MPR)工作程序和评估模式、国际膳食摄入数据协调、小作物农药的应用及残留数据的外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2006年4月,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与研究中心的阿尔特拉研究所(Alterra)一致同意开展农药环境风险评估合作。2007年,在中荷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荷合作农药环境风险评估项目”列入中荷农业政府合作协议,由荷兰政府亚洲基金资助、中国政府配套采取2+2合作形式,进行为期两年半的合作研究。该项目已于2008年2月正式启动,中荷双方多次互派人员进行合作研究,编写农药环境风险评估手册,建立农药环境评估模型。同时,我国还与美国就农药风险评估进行了合作,学习借鉴其评估方法和程序。
    为了推动我国农药风险评估技术体系的建立,科技部在“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中安排了农药市场风险评估、农药残留风险评估课题。农业部于2009年启动实施了“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项目”,并将“农药风险评估配合技术体系研究”列入了公益性行业科技计划,并实地开展了氟虫腈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对氟虫腈开展计算模拟、半田间试验、田间监测、事故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充分掌握了氟虫腈对甲壳类水生生物和蜜蜂具有高风险。据此,2009年2月25日,农业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1157号公告,采取限制氟虫腈登记使用的措施。

2.初步建立了农药风险评估的程序与方法
    在农药残留膳食摄入评估程序建设方面,起草了农药残留风险评估准则(草稿)、MRLs标准制定指南(草稿)和农药登记与残留评价作物分类(草稿)等3项技术规范,初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农药残留膳食摄入评估程序。在农药环境风险评估程序建设方面,通过中荷国际合作项目和安全性监测与评价项目,初步建立了水生生态系统、地下水、鸟、家蚕、蜜蜂评估方法和程序,筛选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地下农药暴露评估模型,初步构建了我国农药6个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场景,基本建成北方场景区旱作场景点的土壤、气象、作物数据库。
  

3.积累了部分数据和标准
    在农药残留数据方面,我国已对300多种农药开展了2000多次残留试验取得50多万个残留试验数据,在农药环境安全数据方面,即将建成覆盖我国主要农药品种的基础数据库。已累计制定并实施了包括农药在农产品、环境中残留量检测方法232个,合理使用准则、农药残留田间试验准则、农药残留试验采样规程等技术规程38个,制定了329项MRLs农业行业标准和478项国家标准(GB2763-2005),共涉及178种农药在92种(类)食品和农产品上共807项MRLs。

4.培养培训了一批人才。
    通过技术培训、项目合作等多种渠道,特别利用CCPR主席国平台和与美国、荷兰在风险评估方面的合作,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管理和技术队伍。为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农业部正在组织筹建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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