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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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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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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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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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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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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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水平反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久发展力。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竞争力,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个一个地区抓、一类一类产品抓,面向质量问题较多的重点产品,面向关系民生福祉的广大中小微企业,面向行业质量发展瓶颈明显的产业聚集区,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切实补齐产业发展质量短板,提高产品供给质量,有效提升市场主体质量竞争力,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解决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围绕玩具、文具、儿童家具、校服、童鞋、老年手机、老年人助行器等儿童和老年人用品,帮助企业健全质量管控制度,普及质量技术知识,严格内部质量管理等,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适用性。围绕非医用口罩、消毒液等日用防疫用品,纺织服装、食品用塑料或纸包装容器制品、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燃气具、电磁灶、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等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产品,开展质量共性难题攻关,保障消费安全。紧扣重大时间节点,发挥技术优势,保障烟花爆竹等产品质量安全。
(二)消除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电线电缆等工业品为重点,针对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推动监管与帮扶无缝衔接,通过“质量问诊”、技术攻关、质量培训等方式,有效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保障大宗生产资料质量安全。围绕钢筋产品存在屈服强度、抗拉强度、重量偏差等问题,部分水泥企业存在掺加混合材、利用水泥中转库加工等问题,开展质量技术帮扶,保障大宗工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围绕化肥、棉花等涉农产品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扶生产经营企业提升质量控制水平,有效保障产业链安全稳定。
三、主要措施
(一)帮扶提升重点企业质量能力。围绕处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关系国计民生的中小企业,优化质量管理体系,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围绕质量管控能力差、质量意识不强、生存发展面临瓶颈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着力解决制约或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质量短板,提升质量管控水平。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精心组织、统筹谋划,至少深入重点任务中所列的50家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精准识别质量薄弱环节,开展质量技术帮扶。
(二)帮扶提高重点行业产业链质量水平。组织技术机构深入分析本地区主要行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产业链各环节质量水平,瞄准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面向全产业链提供服务,加快强链、补链、延链,提升行业全链条质量水平,推动以点带链助推高质量发展,实现帮扶一批企业、提升一个行业的目标。鼓励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间以产业链为纽带协同推进质量技术帮扶,联合开展质量技术攻关。鼓励大型企业和“链主”企业加强上下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放资源要素,整体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创造和保障能力。
(三)帮扶推动重点区域质量升级。聚焦块状经济发展,针对区域产品质量问题,推动区域建立产业联盟,梳理地方支柱产业质量共性问题,开展质量攻关,解决关键质量技术问题,夯实地方支柱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质量基础。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至少聚焦10个以上产业集聚区,围绕区域质量瓶颈问题,通过技术帮扶,破除质量障碍,推动区域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和集群化发展。
(四)帮扶规范新兴领域质量管理。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实施质量技术帮扶,既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安全底线。针对产品快速迭代和跨界融合的趋势,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敏捷的质量管理模式,创新质量管理工具、技术、方法等,做到精准务实、高度灵活、快速反应,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夯实帮扶支撑基础。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质量技术帮扶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质量技术帮扶专家库,加强质量技术帮扶专家队伍的统筹使用,组建政产学研检联盟,建立质量技术共性难题攻关会商机制。鼓励技术专家采取兼职挂职、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科技咨询等方式与企业开展合作。质量技术资源发达地区要加强对质量技术资源薄弱地区的支持,推动东部沿海地区产品质量技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协助中西部地区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将视情协调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为质量技术帮扶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六)提升帮扶智慧水平。开展产品质量大数据分析,构建产品质量风险图谱,精准开展质量技术帮扶。积极探索“互联网+质量技术帮扶”服务生态,打造线上线下质量技术帮扶一体化新模式。推进建设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企业产品质量档案库,对企业质量问题及技术帮扶解决方案归集分类,供企业免费查询。
(七)坚持帮扶和监管并重。推动产品质量技术帮扶与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无缝衔接,多措并举指导帮助企业查找原因、深挖根源,因企制宜,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深入实施“一品一策”“一企一策”,为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检验检测、标准和技术法规等公益性培训服务。将质量技术帮扶与10类重点产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机结合、一体推进。针对企业主观故意造成的行业质量短板、产品质量问题,要严厉打击,营造公平竞争的质量发展环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产品质量技术帮扶作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作为保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质量技术帮扶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质量技术帮扶行动方案,结合实际科学确定本地区产品质量技术帮扶重点产品范围,推动质量技术帮扶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坚持小切口,聚焦中小微企业,锚定质量共性问题,深耕细作、久久为功,不搞口号式帮扶、运动式帮扶、盆景式帮扶。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先进经验交流,扩大质量技术帮扶影响力和覆盖面。对积极参与质量技术帮扶工作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等单位,要在政策上适当给予支持倾斜。要与企业所在地、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有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切实提升企业参与质量技术帮扶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不断强化企业质量意识。
(三)加强效果评估。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质量技术效果评估,针对2021年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适时开展“回头帮”服务。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2022年质量技术帮扶工作统筹谋划,于2022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将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工作总结报告及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报送方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门户”—“公文交换系统”—“上报公文”—“发送”—“质量监督司”),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联系人:质量监督司 刘超 010—82260061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