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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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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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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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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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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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新的植物品种权法将于2023年1月24日生效
发布日期: 2023-01-04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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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2022年植物品种权法(Plant Variety Rights Act 2022)》和《2022年植物品种权条例(Plant Variety Rights Regulations 2022)》将于2023年1月24日生效。
新西兰的《植物品种权法案(Plant Variety Rights Bill)》于2022年11月16日通过了三读,并于11月18日获得御准,成为《2022年植物品种权法》。
新法建立了一个新的、现代的植物品种权制度,履行了《怀唐伊条约(Treaty of Waitangi)》对毛利人的责任。此外,它还允许新西兰履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规定的国际贸易义务。
新法及其条例将于2023年1月24日生效,但新法第5部分(Part 5)的第3部分(Subpart 3)除外。这将包括以下关键更改:
《2022年植物品种权法》将实施最新的植物品种权保护国际协定——《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所规定的扩展的专有权,包括:
-将权利扩展到繁殖材料的销售、出口、进口和处理。
-将这些权利扩展到“基本衍生品种(essentially derived varieties)”。
-在某些情况下,将这些权利扩展到收获的材料。
-由于农场保存的种子不在新权利的范围内,现有的关于农场所保存种子的条款将继续适用。
-对强制许可实施公共利益测试。
新法将根据Wai 262报告的建议实施变革,包括:
-建立毛利植物品种委员会。该委员会将支持育种者和毛利“kaitiaki(自然或环境的看护人、守护神)”之间的早期接触,评估授予植物品种权对kaitiaki关系的影响,并对某些申请是否应该继续作出决定。
-对育种者在处理土著植物物种或其他对毛利人有重要意义的物种时,有新的披露要求。
-如果kaitiaki的利益受到影响,有能力拒绝授予植物品种权。
植物品种权费用将于2023年1月24日发生变化
为了配合新的《2022年植物品种权法》及实施条例的生效,新的收费表将于2023年1月24日开始生效。
新的收费表源于对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通过植物品种权办公室所提供服务的现行成本的审查。在这些新费用方面,考虑了若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上一次审查植物品种权费用是在2002年,在这期间不断增加的成本导致植物品种权办公室每年出现大量赤字。
-IPONZ根据行业专业人士和联系人的反馈意见,起草了一套关于植物品种权费用的拟议修改。然后,在2022年4月13日至5月20日期间向公众征求了对这些拟议修改的意见。
-新法中的一些新规定对成本和费用有所影响。
在考虑了上述所有情况后,一套修订后的收费修改建议被提交给内阁通过。这些修改于2022年12月15日获得内阁立法委员会的批准,并将与《2022年植物品种权法》和《2022年植物品种权条例》一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