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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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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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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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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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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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修订商标法
发布日期: 2023-02-20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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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对包括《商标法》在内的工业产权法进行了修正的第LV号法案在匈牙利正式生效。该法案的目的是对匈牙利知识产权局(HIPO)各类程序的相关方面进行微调和修正。这些修正案是HIPO实践经验的成果,其主要目标是使知识产权法与匈牙利的程序性立法(包括《民事诉讼法》和《一般行政诉讼法》)保持一致。匈牙利《商标法》的主要变化概述如下:
最后期限的延长
在HIPO商标程序进行过程中,相关方可以获得的最后期限延长期被限制为至少1个月,最多3个月。只有在提出特别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和获批为期1个月至3个月的多次延期和6个月的特别延期。这项修正案的目的是通过限制延长期限和重复或进一步的延期来减少不必要的延误。
程序的中止
如果一个对抗性的商标程序涉及多个对立的当事方,则只有在当事各方共同提出请求情况下,程序才能被中止。程序只能中止一次,中止时间最长为6个月(之后程序将被终止),并可根据任何一方的请求恢复。
异议程序
修正案允许未在商标注册簿中注册的被许可人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在先前的法律文本中,这一权利仅被授予给那些已在商标注册簿中注册的被许可人。
异议申请现在不仅应包括其所依据的法律依据,还应包括详细的推理过程和支持证据。这些要求的目的是减少在不可延长的异议期限内提交未经证实的异议申请,随后再提交详细的理由和证据的做法。然而,修正案的相关措辞并不明确。一方面,它表明应在提出异议时提出详细的理由,但另一方面,这也说明如果异议不符合要求,HIPO将要求异议人纠正其不规范做法。HIPO在未来的异议案件中的处理方法将决定该修正案的适用性,但目前的建议是在异议期限内提交异议申请以及详细的理由。
根据修正案,如果在相关截止日期前任何一方都没有要求继续中止异议程序,HIPO将认为异议已撤回,并将恢复商标注册程序。
撤销程序
根据修正案,不仅在先权利所有人,而且包括在先权利的被许可人,甚至是在先地理标志的未注册用户,都可以基于相对拒绝理由提交商标撤销申请。
修正案还引入了在撤销程序中推迟听证会的可能性——当事各方可以在某些限制条件下(例如,不得晚于听证会前3天;应给出理由或解释)共同请求延期,HIPO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推迟听证会。
根据修正案,如果(根据先前法律所要求的)商标侵权案件已经在法院启动,并且在提交商标撤销申请时法院诉讼仍在进行中,则可以要求加快撤销程序;或者在相关方不仅能够证明(根据先前法律所要求的)初步禁令请求已提交至法院,而且初步禁令尚未被驳回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加快程序。总的说来,只有在提交加速撤销申请时侵权诉讼或初步禁令仍在进行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加速撤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