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公布商标法和专利法更新
发布日期: 2024-05-20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字号: [ 大 中 小 ]
收藏
2023年,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2023年知识产权法(监管机构绩效)修正案》(参见官方网站“近期的立法改革”)。此后,澳大利亚总督制定了《2024年知识产权法修正案(监管机构绩效)实施细则》。根据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IP Australia)的官方网站,这些条例对《商标和专利实施细则》进行了细微的调整,以帮助实施《监管机构绩效法》所做的修改。
这些修正案旨在帮助完善澳大利亚的知识产权制度,简化该制度的使用,并解决一些小问题和不一致之处。用户可以在官方网站的“近期的立法改革”页面上了解这些变化的背景。
对《商标法及实施细则》的修改
自2024年5月17日起,《商标法及实施细则》将发生如下变化:
•将所有商标续展的宽限期调整为6个月。如果商标在其10年有效期结束前未进行续展,商标所有人将有一个宽限期,在此期间可以支付额外费用续展商标。目前,一些注册超过10年的商标可获得更长的10个月宽限期。自5月17日起,所有商标续展的宽限期均为6个月。
•允许恢复一些在非使用程序中从注册簿中删除的商标。这适用于异议人被允许延长提交证据或要求听证的时间并完成此行动的情况。
•实现商标信息交流方式的现代化。IP Australia不再需要维护《商标官方公报》。取而代之的是,信息需要在更方便用户的地方发布,包括澳大利亚商标检索网站(Australian Trademark Search)和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网站。有关此更改的更多信息详见官方网站。
•澄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恢复已被终止的申请前服务TM Headstart请求。
•更新《商标实施细则》附表1中商品和服务的分类。现在,这将反映最新版本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尼斯分类》)标题,《尼斯分类》是一项国际标准,为将商品和服务归入编码的类别提供了指导。
对《专利实施细则》的修改
自2024年5月17日起,《专利实施细则》也将进行修订,以删除自2022年2月以来无效的过时、过渡性规定。这反映了《2023年监管机构绩效法》对《专利法》所做的类似修改。
对《商标官方公报》的修改
自2024年5月17日起,《商标官方公报》将不再是传达官方机构商标行动的官方途径。相反,大部分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澳大利亚商标检索网站上。还有一些信息将公布在IP Australia的官方网站上,包括批准的申请方式和办公室关闭日。
跨塔斯曼海知识产权律师纪律法庭的裁决将在跨塔斯曼海知识产权律师网站上公布。
目前,《商标官方公报》仍将继续出版。以往公报的历史副本将仍可访问。关于停止出版《商标官方公报》的进一步信息将在适当时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