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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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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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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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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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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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正式发布玩具安全法规 强化化学管控与数字化追溯体系
发布日期: 2025-12-15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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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欧盟正式发布(EU) 2025/2509《玩具安全法规》,该法规将自 2030 年 8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届时将废止现行的2009/48/EC《玩具安全指令》。
新法规首次将适配玩具(为身体或认知障碍儿童设计的改装玩具)正式纳入适用范围,明确所有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或意图用于玩耍的产品,无论是否具备其他附加功能,均需符合法规要求。与此同时,法规通过附件I明确界定了排除范围,公共游乐设施、含内燃机玩具车、500片以上拼图等21类产品不再适用本法规,避免监管资源的无效投入。
化学安全管控的全面升级。法规明确禁止在玩具及组件中使用 CMR 物质(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物质)、内分泌干扰物、呼吸与皮肤致敏物等高危化学物质,同时新增对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及34种双酚类物质的全面禁令,从源头阻断有害化学物质对儿童健康的潜在威胁。针对砷、镉、铅等重金属,法规将其迁移限值设定为相关科学机构认定安全值的一半,其中铅迁移限值低至2.0mg/kg,镉仅为1.3mg/kg。此外,法规要求制造商在安全评估中必须考虑化学物质的联合暴露效应,充分评估多种物质同时存在时的累积风险与协同效应,填补了旧指令在复合污染管控上的空白。
新法规引入数字产品护照,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法规要求制造商在玩具上市前必须创建数字产品护照,该护照需包含唯一产品标识、制造商信息、合规法规引用、CE 标识、致敏芳香胺列表等核心信息,并通过数据载体附于玩具、包装或随附文件上,确保市场监管机构、海关、消费者等相关方能够免费、便捷地获取。数字产品护照需保存10年,且需与欧盟其他法规要求的护照系统实现互操作,替代了原有的欧盟符合性声明。针对进口玩具,海关将通过欧盟海关单一窗口证书交换系统(EU CSW-CERTEX)自动核验数字产品护照的唯一性注册标识与商品编码,强化欧盟外部边境的安全管控,阻止不合规产品流入。
在责任主体与合规流程方面,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线上平台及履约服务商的分级责任体系。制造商需承担设计生产合规、技术文档制备、缺陷产品召回等核心义务,进口商需验证进口玩具的合规性与标识完整性,线上平台则需将不合规玩具信息列为非法内容,确保 CE 标识、安全警告及数字产品护照链接在购买前清晰可见。合规评定程序分为内部生产控制与欧盟型式检验两类,前者适用于完全遵循协调标准的玩具,后者则针对无相关标准、设计特殊或未完全遵循标准的产品,证书有效期为 5 年并需定期复审,确保产品合规性的持续有效。
为保障法规平稳落地,新法规设置了过渡期,2030年8月1日前符合旧指令的玩具可继续在市场流通,旧型式检验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2月1日。针对中小微企业(SMEs),欧盟委员会将在2029年8月1日前发布专项指南,协助其完成数字产品护照的创建与安全评估流程,降低合规成本。各成员国需在2028年8 月1日前制定配套处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