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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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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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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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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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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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碳目标倡议发布《企业净零标准》2.0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26-01-07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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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发布《企业净零标准》2.0版征求意见稿,对现行企业净零框架进行了系统性更新。该版征求意见稿在延续《巴黎协定》1.5℃温控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企业减排责任、提升目标完整性,并通过制度设计推动企业持续、可核查地迈向净零排放。
SBTi在文件中指出,企业在全球能源转型和减缓气候变化进程中具有关键作用。随着越来越多企业承诺净零目标,如何确保目标具备科学性、可比性和可执行性,已成为国际气候治理和可持续金融领域的核心议题。本次标准修订正是回应这一现实需求,旨在为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企业提供更清晰、更加一致的净零行动框架。
与此前版本相比,2.0版标准在总体结构和实施逻辑上作出重要调整。文件明确将“到2050年或更早实现净零排放”确立为企业气候行动的长期锚点,并要求企业在最高治理层面正式确认这一目标,将其嵌入商业战略和决策体系之中。同时,标准强调近中期目标必须与长期净零路径保持一致,避免通过延后减排或依赖未来不确定技术来弱化当期行动。
征求意见稿引入了循环式目标验证与更新机制,取代以往以一次性目标设定为主的做法。企业需在进入体系、初始验证和目标更新等不同阶段,持续接受评估,并定期披露进展情况。这一安排旨在增强目标执行的透明度和问责性,推动企业根据实际绩效和外部环境变化不断校准减排路径。
文件对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排放的管理要求也作出系统强化。在范围一方面,标准在传统线性减排方法之外,引入以资产为基础的减碳路径,允许高资本密集型行业在符合总体碳预算约束的前提下,结合设备更新周期制定更具现实性的减排计划。在范围二方面,标准进一步收紧低碳电力的质量要求,明确提出到2040年实现100%低碳电力使用,并强调地域匹配和时间匹配的重要性,以提升企业用电减排对电力系统转型的实际贡献。
针对长期以来被认为最具挑战性的范围三排放,2.0版标准在保持总体雄心的同时,提高了实施灵活性。企业被要求聚焦排放贡献度最高、且具备实际影响力的价值链环节,通过供应商对齐、活动强度改进或产业层面协作等方式推进减排。标准同时明确,范围三目标不应流于形式,而应反映企业真实的管理能力和减排杠杆。
征求意见稿首次系统提出“持续排放责任”的概念。在实现净零目标之前,企业需逐步对尚未消除的排放承担更高责任,并在达到净零年份对残余排放进行中和。这一安排旨在避免“净零承诺”与现实排放脱节,引导企业在减排优先的前提下,审慎使用中和和移除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