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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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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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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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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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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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碳边境调节机制适用范围扩展到钢铁和铝制品下游产品
发布日期: 2026-01-08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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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提案,计划修订2023年生效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规,将适用产品范围扩展至钢铁和铝制品价值链下游产品,并完善反规避措施与电力进口相关规则,以进一步强化该机制应对碳泄漏风险、推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核心作用。
作为欧盟气候政策的关键组成部分,CBAM自2023年10月进入过渡期以来,已在铝、水泥、电力、化肥、氢气及钢铁等基础材料领域建立碳价格等效机制,避免欧盟企业因严格气候政策将高碳生产转移至政策宽松的第三国,或被高碳进口产品替代。随着欧盟气候目标升级,以及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免费配额的逐步取消,下游制造业面临国内基础材料成本上升与进口高碳材料成本优势的双重压力,碳泄漏风险持续扩大,这成为此次法规修订的核心动因。
根据提案,CBAM适用范围将首次覆盖钢铁和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包括特定钢铁制品、组合金属产品等多个品类,具体依据产品碳泄漏风险、嵌入排放量及供应链复杂度等指标筛选确定。此举将填补当前机制在价值链覆盖上的空白,使欧盟本土下游生产商与进口商面临同等碳成本约束,保障欧盟气候政策的完整性。同时,提案针对过渡期内暴露出的规避风险,强化了反规避条款,包括细化商品分类编码、对高风险品类和来源地设置额外核查要求、明确供应链人为调整等规避行为的界定,以防范排放强度误报、滥用实际排放数据等违规行为。
在电力进口规则方面,提案对现有机制进行了技术性优化。现行规则中仅基于化石燃料发电的默认排放值将被替换为出口国平均电网排放因子,更全面反映非化石能源发电的减排贡献;实际排放量申报条件也将简化,取消电网无拥堵证明等实操性障碍,并认可间接购电协议的合规性,这将激励第三国电力生产商推进低碳转型,促进欧盟与周边国家的低碳电力贸易。此外,提案还包含一系列简化措施,如扩展主管部门担保请求权、允许运营商共享核查排放数据、优化CBAM申报人的记录保存义务等,在保障机制有效性的同时降低合规负担。
该提案与欧盟《欧洲气候法》设定的2030年减排55%、2050年碳中和目标一脉相承,是《清洁工业计划》的重要配套举措。根据影响评估,扩展CBAM至下游产品后,预计到2030年可额外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70万吨CO2e,碳泄漏率较无CBAM场景将进一步降低至76%,而对欧盟GDP、贸易和消费价格的宏观影响微乎其微。在财政影响方面,提案预计到2030年每年可为欧盟带来约5.8亿欧元收入,2035年将增至6.9亿欧元,相关收入将纳入欧盟预算,支持气候行动与国际合作。
提案设定了清晰的实施时间表:电力进口相关规则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于电力进口;下游产品扩展及相关登记系统调整将于 2028年1月1日生效,以确保各相关方有充足时间适应新规。欧盟委员会强调,此次修订将坚持比例原则,在最大化环境效益的同时,通过50吨最低阈值等机制减少中小微企业的合规压力,预计超过90%的下游进口商可豁免CBAM义务,而99%以上的相关排放量仍将被纳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