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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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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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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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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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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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永久性碳移除活动认证方法授权法规
发布日期: 2026-02-06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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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永久性碳移除活动认证方法授权法规(C(2026) 553),为直接空气捕获与碳储存(DACCS)、生物源排放捕获与碳储存(BioCCS)及生物炭碳移除(BCR)三类永久性碳移除活动确立统一认证方法。该法规作为欧盟(EU)2024/3012号法规的补充文件,旨在通过标准化认证流程,规范碳移除活动的量化核算、可持续性评估与责任追溯,为欧盟实现 2050 年气候中和目标提供关键制度支撑。
法规明确,认证方法需涵盖活动界定、碳汇与排放源识别、基准线设定、碳移除量与相关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不确定性处理、长期储存监控、责任机制及最低可持续性要求等核心要素,确保认证结果的可信度与可比性。
三类碳移除活动的认证方法各有侧重且相互衔接。DACCS与 BioCCS活动需将捕获的二氧化碳注入符合欧盟指令2009/31/EC要求的地质储存场所,采用零二氧化碳当量的标准化基准线,通过隔离流或非隔离流两种核算路径量化总碳移除量,并对运输与储存过程中的泄漏风险进行保守性评估。BCR活动则要求生物炭生产设施与储存场所均位于欧盟境内,产品需满足至少350℃热解温度、甲烷捕获或销毁等生产标准,应用于土壤或掺入水泥、混凝土等产品时需符合相应的永久性储存要求,其碳移除量通过有机碳含量、永久性分数等关键参数核算。
法规强化了可持续性与风险防控要求。在生物质原料使用方面,明确需遵循欧盟(EU) 2018/2001号指令的可持续性标准,避免对生态系统与土地利用造成不利影响,BioCCS活动不得为捕获二氧化碳而专门产生生物源排放,BCR活动若以生物炭为主要产品则需采用废弃物或残留物作为原料。在环境安全方面,应用于土壤的生物炭需符合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限量标准,确保不对土壤健康、生物多样性造成危害。同时,法规建立了定期审查机制,每四年结合技术进步与政策发展对认证方法进行修订,保障体系的动态适应性。
该法规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二十天正式生效,并在欧盟所有成员国直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