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欧盟发布塑料废弃物“废物终结”判定草案
发布日期: 2026-02-10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收藏
为落实2008/98/EC《废弃物指令》相关要求,2025年12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法规草案,旨在明确塑料废弃物何时不再被视为废弃物的判定标准。该草案的出台将为再生塑料构建统一市场、减轻回收企业行政负担、降低废弃物运输成本提供重要制度支撑。
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此前开展的范围界定研究已将塑料废弃物列为亟需制定全欧盟统一“废物终结”标准的优先领域,并发布了相关技术提案报告。此次草案聚焦热塑性聚合物及其共混物,这类材料具有加热软化、冷却固化的可重塑特性,包括聚乙烯(PE)、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丙烯(PP)和聚苯乙烯(PS)等常见大宗商品塑料,其回收利用潜力受到广泛关注。
草案明确,塑料废弃物要获得“废物终结”状态,需满足多重核心条件。输入回收流程的塑料废弃物需符合附件一第一节的要求,排除医疗废弃物(特定例外情况除外)和使用过的吸收性卫生用品等禁止性材料;机械回收和溶剂基回收等处理工艺需遵循附件一第二节规定,不得故意改变聚合物链结构,且需实现单独存储以避免污染;产出塑料需无需进一步处理即可用于生产新塑料产品或含塑料部件的制品,同时符合产品质量相关要求。草案设定了严格的杂质控制标准,要求再生塑料中异物(包括非热塑性聚合物、非目标热塑性聚合物及非塑料材料)含量低于1.9%,且出口用再生塑料原则上仅允许包含一种热塑性聚合物,PE、PP和PET的混合物除外,这一规定与(EU)2024/1157号《废弃物运输法规》的出口限制要求保持一致,以防范规则规避风险。
在合规管理方面,草案要求再生塑料生产者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涵盖输入材料监控、处理工艺监测、产出质量检验、记录保存、员工培训等关键环节,该体系需由符合资质的合格评定机构或环境验证机构认证,并每三年接受一次核查。生产者或进口商需为符合标准的再生塑料货物出具电子形式的符合性声明,详细说明货物信息、合规情况等内容,并保留相关文件至少三年,以备监管机构核查。
考虑到技术发展的动态性,草案规定欧盟委员会将在2029年1月1日前,基于法规实施情况监测和塑料废弃物处理技术进展(包括可能适用“废物终结”标准的化学回收技术),对本法规进行评估和必要修订。为保障相关经营者有充足时间适应新规,该法规拟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第二十天生效,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