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欧盟发布碳边境调节机制法规实施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10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收藏
2025年1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报告》(COM (2025) 783),全面复盘2023年10月至2025年底过渡期内机制运行成效,并明确2026年起正式实施阶段的改革路线图。作为欧盟应对气候变化、防范碳泄漏的核心政策工具,CBAM在过渡期内已实现全球碳定价协同、排放监测体系完善等多重目标。
报告显示,过渡期内CBAM的核心成效集中体现在三个维度。在全球碳定价推动方面,机制通过“碳价抵扣”设计,即进口商可从 CBAM 财务调整中扣除在原产国已实际支付的碳价,成功催化全球碳定价工具扩容。截至2025年,全球已有95个司法管辖区实施了80项碳定价工具,覆盖约28%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已宣布将探索或推出同类边境碳调节措施。英国明确将于2027年1月直接实施 CBAM,覆盖铝、水泥、化肥等五大领域,形成跨区域政策协同效应。
在排放监测与数据质量方面,CBAM创新采用产品级排放核算方法,取代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的设施级核算模式,实现进口商品嵌入式排放的精准计量。过渡期内,进口商实际排放数据报告率显著提升,从 2023 年第四季度的8%攀升至2025年第二季度的53%,其中单次进口量超1000吨的大宗商品报告率更是高达90%-93%。通过标准化数据格式、引入运营商门户(O3CI)等措施,数据录入错误率大幅降低,CN代码错误等关键问题在2024年第二季度后基本清零。
在贸易与环境协同方面,机制对非欧盟国家的经济影响整体温和可控。模型测算显示,到2035年,最不发达国家(LDCs)整体GDP受影响程度不足0.01%,其中莫桑比克作为铝出口占GDP5.5% 的重点国家,其铝业产出仅预计下降0.4%。乌克兰作为欧盟CBAM商品最大出口国(占比 14%),尽管面临地缘冲突挑战,仍实现钢铁、水泥等产品对欧出口稳定增长,2024年相关出口额达33亿欧元,且实际排放数据报告率提升至78%,彰显机制韧性。
为进一步提升机制有效性与实操性,欧盟委员会明确了“两步走”深化路线。2026-2027年第一阶段,将重点推进下游钢铁、铝制品范围扩展,强化反规避规则以封堵“废料漏洞”,修订电力嵌入式排放核算方法,并出台第三国碳价抵扣实施法案。2027年后第二阶段,将评估把间接排放、运输排放纳入覆盖范围的可行性,探索将化工、玻璃等更多高碳泄漏风险行业纳入机制。
配套改革方面,2025年10月生效的CBAM简化法规(EU) 2025/2083已建立50吨/年的最小豁免阈值,豁免约90%的进口商(以中小企业为主)同时覆盖99%的嵌入式排放,显著降低合规成本。2027年起,欧盟将推出国家层面默认碳价,进口商可直接选用以替代复杂认证流程,进一步优化行政效率。
欧盟委员会强调,CBAM的实施始终坚持多边协作原则。通过OECD包容性碳减排方法论坛(IFCMA)、G7 气候俱乐部等平台,欧盟已推动碳强度数据互认与MRV体系协同,并通过全球网关(Global Gateway)计划投入16.12亿欧元,支持东地中海地区能源转型与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未来,欧盟将继续通过技术援助、资金支持等方式,助力伙伴国提升低碳转型能力,确保机制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