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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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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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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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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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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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提出促进欧盟各国能源跨境互联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6-05-25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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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欧盟能源官方公报发布,能源问题仍然是欧盟在供应安全挑战、确保获得竞争性能源以及加强成员国工业能力方面的主要关注点。最近的市场结果表明,电网容量不足直接导致地区间持续的价格差异,削弱了联盟内的工业竞争力和社会凝聚力。能源跨境互联的发展有助于加强和保障欧盟电力系统以及欧盟的战略自主,减少能源孤立并改善内部能源市场的运行。鉴于此,欧盟理事会塞浦路斯轮值主席团呼吁欧盟经济和社会委员会重新评估欧盟在发展跨境能源互联方面的目标,特别是电力互联方面。
2026年5月22日,应欧盟理事会塞浦路斯轮值主席团的请求,欧盟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提出以下关于能源互联方面的结论和建议:
1.欧盟电力部门必须具备在欧盟层面和伙伴国家规划电力系统需求的能力,依据委员会提出的共同能源情景,并得到成员国和国家级系统运营商的支持。这种规划必须基于对欧盟系统的动态建模,考虑需求、生产手段和灵活性水平。目标是理解互联系统在持续追求实现系统平衡中的贡献。此类欧盟层面的规划应明确旨在解决持续存在的结构性瓶颈和区域价格差异问题,而电网整合不足继续削弱内部能源市场的有效运行。
2.互联互通的价值,应从两个角度审视:一是采取双边方式,关注两国共享的收益;二是着眼于系统整体的效益,超越仅由两国承载互联的局限。对于第二种情况,新的经济模式必须由欧盟能源监管合作机构(ACER)、国家监管机构和电网运营商之间合作产生。在此情况下,若已明确的跨境能力需求长期存在却始终缺乏相应的项目提案,则应考虑引入欧盟层面的干预机制。
3.为了控制互联的发展和相关成本,必须在电力系统中发展灵活性,特别是在需求侧,需求侧迄今为止是最便宜的,但并不总是实用的。
4.为了使互联有效,其发展必须伴随着相关国家基础设施的发展,特别是在输电网运营商(TSO)和配电网运营商(DSO)层面。互联容量的创建应当是促进欧盟电力网络团结的机会。
5.欧盟电力系统的经济优化依赖于上述建议,但这需要大规模安装智能电表、进一步增加输电和配电网络的投资,并使能源流动数据可访问。
6.电力系统的安全必须优先考虑,涉及物理攻击、破坏行为、网络风险和系统平衡风险。同时,也需要整合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欧盟经济和社会委员会(EESC)建议进行压力测试,以验证欧盟能源系统的韧性。
7.在考虑发展新基础设施之前,必须将现有基础设施的优化作为优先事项。连接欧盟设施——能源应向电网增强技术开放,作为欧盟共同利益项目(PCI),这些项目旨在增加现有电力互联线的容量。
来源:欧盟官方公报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tbt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