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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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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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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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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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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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代表完成60项301调查认定并提议采取行动
发布日期: 2026-06-05 来源: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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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公布了针对60个经济体“未能实施并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禁令”的调查认定结果,并同步提出拟议应对措施。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认定,上述经济体的行为、政策与做法“不合理”,且构成对美国商业的负担或限制,属于《贸易法》第301(b)条项下可采取行动的情形。
60项调查于2026年3月12日启动,覆盖经济体占美国进口总额的约99%。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综合报告《各经济体未能实施并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禁令的行为、政策与做法》,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判定全部60个被调查经济体均未制定此类禁令或未能有效执行,相关做法扭曲了全球竞争格局——使用强迫劳动投入生产的商品因成本较低而获得竞争优势,进而损害了遵守劳动标准的美国生产商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利益。
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在公告中表示,美方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未能处理强迫劳动制造的商品的进口问题“不可接受”,这一现状使美国工人被迫在不公平的全球竞争环境中工作,美方将不再容忍此类差异。格里尔同时承认,部分贸易伙伴已采取初步措施防止强迫劳动商品进口,包括通过《美墨加协定》及《互惠贸易协定》中的承诺,但每个贸易伙伴均需在确保贸易不扭曲性地鼓励和固化全球强迫劳动方面付出更多努力。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议对所有被调查经济体的全部产品加征额外关税,但《联邦公报》通知附件A所列例外情形除外。拟议措施实行差别化税率:已实施强迫劳动进口禁令的经济体、通过《互惠贸易协定》承诺实施并执行此类禁令的经济体,以及已实施部分制度框架以阻止特定强迫劳动商品进口的经济体,适用10%的加征税率;其余经济体适用12.5%的加征税率。
加拿大、厄瓜多尔、欧盟、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巴基斯坦、阿根廷、孟加拉国、柬埔寨、萨尔瓦多、危地马拉、马来西亚及英国等14个经济体适用10%税率。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巴西、瑞士等其余经济体适用12.5%税率。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提出一项纺织品进口调节机制,允许来自特定经济体的规定数量服装与纺织品以较低的301条款税率进入美国市场。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同步启动公众评议程序。书面评议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6日,申请出席听证会并提交证言摘要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听证会定于2026年7月7日举行。
此次调查的推进与近期美国关税政策的法律变动直接关联。美国最高法院于2026年2月20日裁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未授权总统征收大规模关税。特朗普总统随即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所有国家征收10%的全球关税,期限150天,预计至2026年7月24日到期。本次301调查、酝酿落地举措,正是为填补全球临时关税到期后的政策空白。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在推进一项平行的301条款调查,针对包括中国和欧盟在内的16个贸易伙伴的工业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相关结果预计在数周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