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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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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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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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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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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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组织发布AI事件报告通用框架
发布日期: 2026-06-08 来源: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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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经合组织(OECD)正式发布《AI事件报告通用框架》,该文件面向全体成员国落地执行,是区域内首个针对人工智能运行故障、风险事故制定的标准化上报规范。框架对接各成员经济体现行的数据监管与行业安全制度,用于统一AI事件的记录口径、报送内容与处置流程。
框架将AI事件依据事件造成的人身影响、财产损失、系统中断时长以及社会影响范围划分为四个等级。轻微等级对应局部功能偏差,系统核心运行逻辑未被破坏,不会对使用者或外部环境产生实质影响。一般等级对应局部功能失效,影响范围限定在单一机构内部,可通过常规运维手段完成修复。重大等级对应大范围系统停运,波及多个使用主体,常规运维流程无法快速恢复运行状态。灾难性等级对应全域系统崩溃,伴随人身安全损害、公共服务中断等严重后果,触发区域应急响应机制。
文件明确所有纳入上报范围的AI事件,必须完整提交固定维度的信息条目。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受影响的系统模块与使用主体是基础填报内容。技术层面的根因分析报告需要同步提交,内容包含算法缺陷、数据异常、硬件故障或人为操作问题等具体判定结果。事件发生后采取的风险控制手段、系统修复方案以及后续整改安排,也属于强制报送内容。完整的信息留存是框架运行的基础,所有上报材料会纳入经合组织统一的 AI 风险数据库。
该框架的适用主体覆盖成员国境内研发、部署、运营人工智能系统的各类市场主体,覆盖场景包含商用服务系统、行业专用AI工具以及面向公众开放的通用人工智能产品。框架不单独设置行业豁免条款,仅允许部分涉密专用系统按照所在国家本土保密法规调整上报形式,基础分级标准仍保持统一。
框架规则将在2026年9月1日全面启用。各成员国监管机构需要在此之前完成内部制度衔接,将这套分级与上报规则融入本土AI日常监管工作。企业端也需要依照框架要求调整内部事件台账格式,匹配新的信息填报标准。经合组织会依托收集到的全域事件数据,持续梳理AI系统高频风险点,为后续行业技术规范的修订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