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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发布新版《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发布日期: 2026-08-07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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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越南公示新版《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拟替代现行2010年版旧法,重构食品生产、流通、进出口、抽检、溯源全套监管体系,数字化管控、分级查验、高额处罚等新规集中落地,对食品贸易企业形成重大合规调整压力。  

一、进出口食品核心新规

1. 准入分类管理:食品实行产品申报注册与适用标准公告双轨制,婴幼儿食品、功能性食品等须完成产品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公告类证书有效期 5 年);普通预包装食品仅做标准公示,所有进口货物通关前须完成对应登记手续。

2. 三级进口查验机制:分为严格查验、常规查验、简化查验三类,按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实施,生鲜、婴幼儿食品等高风险品类执行高频抽检,口岸抽检不合格产品将直接处置。

3. 出口双重合规要求:越南出口(输外)食品须同时满足越南本国安全标准与进口国法规(依合同或互认协议),主管部门可应进口方要求出具自由流通、原产地等出口证明文件。  

二、全链条强制管控要求

草案明确全产业链落实一步向前、一步向后追溯机制,要求使用条码、二维码等数字化标识,搭建全国统一食品安全数据库,最晚2030年前完成全行业数字化对接。强制推行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国际体系;街边小吃、集体食堂、小型商户也设立专项食品安全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同时细化食品标签、广告管控,禁止36月龄以下婴幼儿营养类产品宣传医疗功效。 

三、违法惩戒力度显著提升

新法大幅提高处罚上限,个人最高罚款10亿越南盾,企业最高20亿越南盾,对使用过期原料、违禁添加剂、伪造检测报告、隐瞒食品安全事故等行为从严追责;违规企业还将被暂停备案受理最长5年。  

四、出口企业合规提示

国内预包装食品、生鲜、婴幼儿辅食、保健食品出口厂商需提前区分产品备案类型,启动注册流程;完善原料溯源、批次检测全套电子台账,同步建立 HACCP/GMP 体系;规范中英文标签内容,避免违规功效宣传,通关前备齐产品登记相关全套资料,降低口岸扣货风险。


来源:越南卫生部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 "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 tbt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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