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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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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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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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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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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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发布谷物饮料操作规范草案
发布日期: 2026-08-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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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肯尼亚通过WTO提交通报G/TBT/N/KEN/2104,发布《DKS 3057:2026 谷物饮料操作规范》草案。该标准规范以谷物、豆类、根茎类等为主要原料的谷物基粥(cereal-based porridge)生产、加工、包装与分销全过程,旨在统一卫生、营养与质量管控要求。
一、适用范围与原料要求
标准适用于谷物基粥(可含或不含乳酸发酵),不适用于复合面粉及6—24月龄婴幼儿辅助食品。主要原料须为磨制谷物、豆类、根茎类或其组合(符合东非标准或EAS 782复合面粉);可选添加乳与乳制品、蛋、果蔬、脂肪油、鱼等,其中糖与蜂蜜/枫糖浆仅限24月龄以上产品,可可限9月龄后使用且干基最大5%(m/m),维生素矿物质按CXG 10添加。产品须无异物、无酸败异味、无活/死昆虫、无酒精;理化指标要求干物质≥15%、水分≤14%、脂肪酸性≤80 mgKOH/100g、酸不溶灰分≤0.4%。大豆粉须控制脲酶活性≤0.3 mg N/g/min、胰蛋白酶抑制剂≤5 mg/g,高粱粉单宁≤0.3%,木薯总氢氰酸≤2 mg/kg,添加剂仅限 Codex STAN 192 允许品种。
二、安全限量指标
标准设定微生物与污染物限量,主要指标如下:
表1 微生物限量
| 项目 | 限量 | 项目 | 限量 |
| 大肠菌群,CFU/g | <10 |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 <10 |
| 沙门氏菌(25g) | 不得检出 | 蜡样芽孢杆菌,CFU/g | 50 |
| 酵母和霉菌,CFU/g | 10² | 肉毒梭菌(含蜂蜜 / 枫糖浆产品) | 不得检出 |
表 2 重金属与真菌毒素限量
| 项目 | 限量 | 项目 | 限量 |
| 铅,mg/kg | 0.2 | 总黄曲霉毒素 | 10ppb |
| 镉,mg/kg | 0.1 | 黄曲霉毒素B₁ | 5ppb |
| 伏马菌素,mg/kg | 2 | 赭曲霉毒素A,μg/kg | 5 |
|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mg/kg | 0.2 | 农药残留 | 符合 Codex 限量 |
三、包装、标签与可追溯
产品须采用食品级、防拆封容器包装并符合计量法规;标签须按 KS EAS 38/803/804/805 标注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配料表(降序)、保质期、贮存与使用说明、转基因状态、辐照状态及原产国,使用非营养性甜味剂须就近标注"with sweetener(s)"。生产须符合 CXC 1-1969 食品卫生通用原则及 EMCA 1999 环境管理要求,并建立覆盖原料识别、批号编码、过程记录与分销追踪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
四、合规提示
对肯尼亚出口谷物饮料及含大豆、高粱、木薯原料食品企业,须按新标完善原料管控与微生物、真菌毒素检测,规范标签与可追溯记录,并在评议期内关注标准落地进展。
来源:WTO官网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 tbt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