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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拟对电视和电子显示器实施新能效标识

发布日期: 2026-09-22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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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阿联酋正式向WTO提交了G/TBT/N/ARE/709号通报,发布草案 《阿联酋标识技术法规—电视和电子显示器的能效标签》。通报的评议截止日为2026年9月21日,采纳日期和实施日期均未确定。

草案规定了在阿联酋市场投放的电视和电子显示器的能效与能效标识要求,适用范围为电视及其他电子显示器,屏幕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的显示器、投影仪、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的内置显示屏、医学影像显示器、虚拟现实头显、安防和监控显示器以及工业控制面板不在适用范围内。

技术要求方面,草案设定了开机模式、关机模式、待机模式和联网待机模式下的最大允许能耗限值,并按显示技术类型和屏幕面积给出能耗计算方法,对高分辨率(4K/8K)和高动态范围显示器给予附加能耗裕量。草案还要求产品具备自动断电功能,规定了能效指数(EEI)的计算方法和据此划分能效等级的规则,以及验证性检测要求。测量方法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2087-1:2015和海湾标准GSO IEC 62087-3:2024为基础。

标识是此次草案的另一重点。草案将能效标签列为强制要求,并对标签的版式和内容作出规定,标签须载明能效等级、二维码、能耗数值、屏幕尺寸、屏幕分辨率等产品信息。阿联酋在通报中列明的目标包括消费者信息与标识、防止欺诈行为和保护消费者、质量要求、协调一致以及节约成本和提高生产率。引入二维码意味着标签信息将与后台产品数据关联,便于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查询,这一做法与近年来主要经济体推动能效标签数字化的趋势相同。

阿联酋是我国电视机、商用显示屏和相关显示模组的重要出口市场之一。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对照草案核对产品适用范围,尤其是商用显示、拼接屏、广告机等此前未被电视机标准覆盖的产品;提前按IEC 62087系列标准安排四种模式的功耗测试,核算能效指数并评估现有型号可能落入的等级;同时关注自动断电功能、标签版式和二维码信息等合规改造需求,以及ECAS注册资料和阿拉伯文标签的准备。

 

来源:WTO官网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tbtgu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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