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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明确可穿戴眼镜强制注册归类口径

发布日期: 2026-09-22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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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标准局注册司于2026年8月13日发出编号Reg/2026/G-01的指导文件,就《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注册要求)令,2021》项下可穿戴眼镜和扩展现实产品的归类作出说明,明确不同功能配置的眼镜类产品应在何种产品类别、子类别和产品名称下提出注册申请。

依照该文件,归类依据是产品集成的功能而非商品名称。具备无线连接、麦克风和扬声器,可通话、播放音乐并可带语音助手的音频眼镜,归入无线耳机和头戴式耳机类别;在此基础上加装仅能拍照的摄像头,归入数码相机类别,产品名称为智能眼镜;摄像头兼具拍照和录像功能的,则归入摄像机类别;再增加透过镜片可见的叠加显示,归入扩展现实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为增强现实眼镜或混合现实眼镜。扩展现实产品类别下另设增强现实眼镜、其他增强现实设备、虚拟现实头显、混合现实眼镜和其他混合现实设备五个子类别。文件同时规定,上述各产品名称须分别申请单独的注册证书。

这一澄清出现在印度将扩展现实产品纳入强制注册制度之后。据合规服务机构信息,扩展现实设备的强制注册自2025年12月5日起实施,适用标准为IS/IEC 62368-1:2023;该标准以基于危险的安全工程方法取代IS 13252(第1部分)和IS 616等原有标准,现有证书持有人须按新标准重新测试并变更注册,行业机构提示的旧标准过渡截止日为2026年5月1日。强制注册制度下,申请主体须为制造商,境外制造商需委任印度授权代表,产品未取得注册编号不得进口、销售或在电商平台上架。

智能眼镜和人工智能眼镜是近两年增长较快的消费电子品类,同一产品线内常有纯音频、带拍照、带录像和带显示等多种配置,按印方口径这些配置分属不同产品类别,需要分别送检、分别取证,证书数量和合规成本随产品线宽度上升。企业宜在项目立项阶段即按摄像头能力和有无叠加显示确定归类,避免按整条产品线一次申报造成退回或清关受阻;同时注意含蓝牙、Wi-Fi等无线功能的眼镜还须另行办理无线电型号核准手续,两套程序并行推进。

 

 

来源:印度标准局注册司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tbtgu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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