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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备的噪音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2002年8月,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发布了电气设备无线电噪音强度规范(Specification on Radio Noise Strength for Electrical Appliances )。在该规范的第六部分(Fluorescent Lamp)和第七部分(Luminaire and the like)对荧光灯、泛光灯及类似光源作了噪音强度方面的规定。

    第六部分(Fluorescent Lamp)针对荧光灯规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产品范围:功率在400 W以下的产品。
    噪声场强度:允许的噪音范围、频率范围、对噪声强度进行测试的环境、测试仪器、仪器布局和
    主要线路以及测试方法。
    噪声端电压:允许极限、测试频率、测试情况、测量仪器、仪器布局与主要线路、测试方法。

    第七部分(Luminaire and the like)对泛光灯及类似光源规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允许的噪音极限:允许的杂讯功率、允许的噪声端电压。
    测试频率:杂讯功率、噪声端电压。
    测试仪器的负载和测试情况:概要说明、负载情况和其他说明、如何调试测试仪器。
    测试方法:杂讯功率测试、噪声端电压测试。
    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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