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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2007/46/EC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2011年7月15日,欧盟修订机动车及其挂车以及用于这类车辆的系统、部件和单个技术元件型式认证框架指令(2007/46/EC),发布(EU)No 678/2011号法规。

随着技术的进步,新型车辆如节能汽车、低温室气体排量汽车陆续推出,原机动车型式认证框架指令2007/46/EC中有关汽车定义、分类、型式认证要求、EC认证以及特殊用途车辆认证的相关规定的内容已不能满足新技术条件下进行机动车型式认证的要求,因而有必要对其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该法规的附件Ⅰ替代2007/46/EC的附件Ⅱ(机动车类型和分类的定义);

2)该法规的附件Ⅱ对2007/46/EC的附件Ⅳ(机动车EC认证相关要求明细)进行修订;

3)该法规的附件Ⅲ对2007/46/EC的附件Ⅸ(符合性EC认证)进行修订;

4)该法规的附件Ⅳ对2007/46/EC的附件Ⅺ(特殊用途车辆的规定)进行修订。

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天后生效,自2012年10月29日起适用于新机动车类型的型式认证。机动车生厂商可以从2011年8月4日起申请相关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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