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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禁止在动物源食品中使用的兽药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进口水产品的质量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实施严格的抽样检测制度。2002年5月15日,美国从我国进口的虾类产品中检出氯霉素残留量达2ppm后,美国十分注意我国出口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FDA对包括水产品在内的动物源性产品要抽查检测221类农药、抗生素、兴奋剂类的残留情况,其中禁止在动物源性食品中使用的种类有11种,主要是氯霉素、盐酸克伦特罗、已烯雌酚、二甲硝基咪唑、其它硝基咪唑类、异烟酰咪唑、呋喃西林、呋喃唑酮、磺胺类药、氟已酰咪唑和糖肽等。

  从2001年7月1日起,FDA对来自中国的水产品氯霉素的检查加大了抽样比例,每只货框抽样6-12个,不做混合样,当检测样品全部合格后方可通关,只要有1个样品经检测为阳性时,整个产品均被判为不合格,而且,氯霉素的限量从原来的5ppb提高到了1ppb。2002年6月14日,美国FDA发布了虾类产品中的氯霉素残留量降至0.3ppb。现在使用的检测方法为CUAPMII方法,即用LC-MS方法进行确认,目前正在研制灵敏度更高的检测方法,其残留限量也将提高到0.1ppb。

  美国规定,如果在某些食品中检出氯霉素等问题,除了对该批食品货框进行销毁、退货等处理外,美方将把该批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列入不经检验即自动扣留(DWPE)的名单。

  美国水产养殖业用药由FDA及美国环境保护局(EPA)严格把关,FDA在核准前会对药物对人体及环境的有效性及其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EPA在登录及开放该等药物贩售前会对化学品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目前美国仅核准六种药品为养殖可用药,包括麻醉剂、驱虫剂、催产激素各一种及三种抗生素,其中一种抗生素已经停产及使用。上述药品均须遵照标示使用。羟四环素以及磺胺二甲氧嘧啶及欧美德普配制成的磺胺剂仅可用于特定鱼种以治疗鱼病。上述抗生素仅可用于治疗鱼病,不可用于促进鱼体生长或预防疾病。

  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公布的禁止在进口动物源性食品中使用的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1、氯霉素 (Chloramphenicol)

  2、克仑特罗(Clenbuterol)

  3、己烯雌酚 (Diethylstilbestrol)

  4、地美硝唑 (Dimetridazole)

  5、异丙硝唑 (Ipronidazole)

  6、其它硝基咪唑类 (Other nitroimidazoles)

  7、呋喃唑酮 (Furazolidone)(外用除外)

  8、呋喃西林 (Nitrofurazone)(外用除外)

  9、泌乳牛禁用磺胺类药物[磺胺二甲氧嘧啶(Sulfadimethoxine)、磺胺溴甲嘧啶(Sulfabromomethazine)、磺胺乙氧嗪(sulfaethoxypyridazine)除外]

  10、氟喹诺酮类(Fluoroquinolones)(沙星类)

  11、糖肽类抗生素(Glycopeptides),如万古霉素(Vancomycin)阿伏霉素(Avopar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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