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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水产品中添加剂限量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1、日本对水产品中添加剂的规定

日本对水产品中添加剂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法规中:

(1)《食品卫生法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技术规范和法规》 (Specifications and Standards for Foods, Food Additives, etc. Under the Food Sanitation Law (Abstracts) 2006)

(2)《农产品和水产品进口技术法规手册(2007)》 (Handbook for Agricultural and Fishery Products Import Regulations)

日本在《农产品和水产品进口技术法规手册(2007)》中,对水产品中的添加剂进行如下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包括金枪鱼、鲱鱼在内的鲜鱼不得含有二氧化碳。

养殖水产品中所使用的抗生素或杀菌剂的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规格标准。例如,抗生素类的土霉素的允许残留限量为0.10ppm。

进口的水产品中,河豚必须附有出口国政府颁发的健康证,并且健康证中要包含种类名称和生产地区。

在对进口申报进行检查后,如果需要对货物进行检查,则检查员将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确认安全后,进口申报证盖上“通过”的印章,便可通过。如果货物检查不安全,将通知进口商拒绝通过。
冷冻水产品的规格标准适用于冷冻鱼片和条切状用于生鱼片的甲壳类动物,其规格标准为细菌总数小于等于100000个/g(即,每1g样品的细菌总数小于等于100000个),并且大肠杆菌群为阴性。在经过热加工后又进行冷冻的水产品,细菌总数小于等于3000000个/g(即,每1g样品的细菌总数小于等于3000000个),并且大肠杆菌群阴性。

其他干制、腌制、加工的水产品必须符合添加剂标准,包括保鲜材料等。

内容以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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