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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禁止含六价铬的皮革产品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

2012年6月,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就丹麦政府提出的“与皮肤长期重复接触的皮革中六价铬限量”提案展开了为期六个月的公众咨询。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 (SEAC)针对该法案进行了社会经济学分析,旨在得出一个平衡与经济社会效益和控制之间的限量。

今年3月,ECHA将咨询期间的科学观点做出了一个总结,根据咨询情况以及风险评估委员会(RAC)的观点来看,SEAC认为先前的草案中的内容基本无需改动,限量也仍定制为3mg/kg。之后ECHA将递交该提案给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将最终决定是否将项列入REACH法规附件十七。目前附件十七中对可溶性六价铬的限制仅限于水泥以及水泥的配制品,限量为2mg/kg。欧洲标准《防护手套一般要求和测试方法》(EN 420)对防护手套中皮革部件的六价铬含量做了限制,要求按照EN ISO 17075进行检测的结果不得超过3mk/kg。

早在2010年,德国就成为欧盟成员国内第一个实施该类指令的国家。德国发布的消费品法规BGVO第18号修正案公告要求,与人体长时间接触的皮革制品中六价铬含量不得超过3mg/kg。该法令的范围包括采用皮革生产的并与皮肤长期接触的消费品,尤其是服装、表带、包、背包、椅子、沙发、皮革玩具等。德国皮革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标准为DIN 53314。

与德国的法令不同的是,丹麦政府的提案中对皮革产品范围的表述是“与皮肤长期反复接触”,而先前德国的法案中就简单指出是“与皮肤长期接触”,虽然在定义上有一定得差异,但在某些意义上我们可以参考德国法案中所指的产品范围。

目前鞣革工艺中均使用三价铬,而不是六价;而且使用的铬粉中不能检出六价铬,然而生产出的皮革中仍然可检测出六价铬。行业普遍认为,六价铬来源于低价铬的氧化。在生产工艺中制革过程中浴液高的pH值,加脂剂(或油脂)、加热和光照、坯革储存时空气的相对湿度都是诱发六价铬生成的重要原因。

欧洲一些国家的皮革制造商在铬处理方面做的比较好,即使使用到铬鞣剂也能在工艺上控制到几乎检测不到六价铬,而这个技术问题在中国却普遍存在。

铬离子具有相当的毒性,而且六价铬离子比三价铬离子的毒性高100倍。超过10mg/kg的六价铬对水生物具有致死作用,而且受六价铬污染的饮用水有致癌作用。由于皮革制品中很多都与人体直接接触,游离的铬离子容易随汗液进入体内,也会通过呼吸道吸收,从而引起皮肤损伤、过敏、各种疾病甚至癌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