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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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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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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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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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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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更新邻苯二甲酸盐使用限制指南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2014年9月2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更新邻苯二甲酸盐使用限制指南,重新解释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限制使用邻苯二甲酸盐的条款。该指南由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与欧洲委员会共同制订。
更新后的问答内容进一步具体说明投放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到欧盟市场时必须遵守的规定,旨在更清楚阐释邻苯二甲酸盐使用限制条款。
问答内容提供REACH法规附件XVII实施情况的指南,当中涉及投放若干类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到市场的限制措施。附件第51及第52条分别说明,若干类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塑料所含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以及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浓度按质量计不得超过0.1%。新增及更新的问答编号为748、982、983、984及985。
第52条较第51条更具体地指明,儿童可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不得含有DINP、DIDP及DNOP。根据指南第748条,第52条适用于可以被儿童放进口中及留在口中,从而令儿童可以吸吮及咀嚼的物品或物品零件,但不包括只可被儿童舔的物品。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出,不能放进口中的零件是指“在儿童正常使用或合理地可预见的不正当情况下使用”的物品都不能放进儿童口中,这些零件不受第52条的限制。第748条指出,每边长超过5厘米的立体物件即不可能放到儿童口中。
指南列出受限制物品的例子,包括洋娃娃的手和脚、儿童厨房游戏的餐具、塑料洗澡鸭以及若干类汽车座椅的零件都被视为可以合理地放进口中的物品或零件。零件的尺寸大小及可接触性是判定物品可放进口中的标准,所以,制造商必须按个别情况作判断。
第982条涉及玩具定义,与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对玩具的定义一致。该条建议,为附合REACH法规附件XVII,应该使用《玩具安全指令》内的玩具定义。
第983条涉及儿童护理用品的定义。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澄清,欧盟第76/769/EEC号指令就若干危险物品的推广和使用所作的定义,适用于REACH法规附件XVII之内的儿童护理用品。根据该指令第1(3)c条,“儿童护理用品”是指任何有助儿童睡眠、放松、保持卫生,以及喂哺儿童或让儿童吸吮的产品,与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1及52条的描述一致。
第984条进一步肯定毛毯及类似物品应纳入附件XVII邻苯二甲酸盐限制措施的监管范围内。睡袋、毛毯及褥垫(第748条提供了产品的相片)亦纳入限制范围内。若物品的零件可以被儿童接触或放进口中,即纳入限制范围之内。
第985条说明第51条内“塑化物料重量的0.1%”规定是否适用于整件物品或物品的一部分。这确实与出口玩具到欧盟的香港供应商息息相关。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解释,计算第51条内3类邻苯二甲酸盐的浓度限值时,应包括整件物品内所有塑化物料的含量。以洋娃娃为例,若只是洋娃娃头部的邻苯二甲酸盐浓度超过0.1%,计算浓度时是以整个洋娃娃的塑化物料为准,并非只计算洋娃娃的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