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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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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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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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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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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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评审与研究中心(CBER)的职能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生物制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enter for Biologics Evaluation and Research, CBER)是FDA负责生物学治疗安全性与有效性的分支机构,其职责是保证血液、血液制品、疫苗、过敏原制品以及生物治疗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CBER下设7个办公室,即:交流培训和企业协助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血液制品研究评价办公室、疫苗研究评价办公室、治疗产品研究评价办公室、投诉和生物制品质量办公室、生物统计和流行病办公室。对于新的生物学医疗产品,在上市前需要经历一个类似于药品的申请审评程序。政府对于生物学医疗产品进行监管的原始授权来源于1902年的《生物制品管制法》(Biologics Control Act),附加授权来源于1944年的《公共保健服务法》(Public Health Service Act, PHS Act)。另外,《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FDC Act)也适用于生物学医疗产品的监管。原来承担生物学医疗产品监管责任的机构隶属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在1972年这项授权被转移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由CBER监管的生物制品的具体类别如下:
(1)细胞产品,包括了人体、细菌或动物的细胞(例如用于移植的胰岛细胞),或来自于这类细胞的组成部分(例如完整细胞、细胞片段、或其他用于预防或治疗性疫苗的组成成分);
(2)基因治疗产品。人体基因治疗/基因转移是指通过转录和/或翻译转入的基因材料,并且/或者通过整合到宿主基因组从而介导核酸、病毒或基因工程的微生物产生作用的方法或途径。细胞在体外通过这种方式发生改变后再实施到接受者体内,或者细胞在体内通过基因治疗产品发生改变后直接作用于接受者;
(3)疫苗(无论成份或制造方法,只要能够用于减少或增加抗原特异性免疫响应从而达到预防或治疗性免疫目的产品);
(4)用于诊断和治疗过敏性疾病以及斑贴试验的过敏源提取物;
(5)抗毒素、抗蛇毒血清以及毒液;
(6)血液、血液成分、来源于血浆的制品(例如,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血纤蛋白粘合剂、蛋白酶抑制剂),包括了重组和转基因类型的血浆来源品(例如凝血因子)、血液替代品、血浆含量扩张剂、人或动物多克隆抗体制备品(包括含有放射标签或联合的抗体类型)、例如血浆来源的纤溶酶等某一特定的纤维蛋白溶解剂以及红细胞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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