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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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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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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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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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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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CPSC修订婴儿沐浴椅、幼儿床及全尺寸婴儿床安全标准
发布日期: 2017-05-18 字号: [ 大 中 小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出一项直接最终规则,修订婴儿沐浴椅、幼儿床及全尺寸围栏婴儿床的安全标准,以纳入最新版本ASTM标准的要求。除非该委员会在1月8日前收到重大的反对意见,否则这项最终规则将于2014年3月24日生效。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就上述产品实施的现行标准与经修订自愿性ASTM标准的分别如下:
婴儿沐浴椅:把沐浴椅附加在浴缸内所需的所有部件必须永久附于沐浴椅上;沐浴椅必须就两种指定表面进行稳定性测试;更加明确地指出“沐浴椅”支撑的类型;理清测试吸盘沐浴椅的两项规定。
幼儿床:ASTM发出新版本标准,当中包括12项重大变动,以配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强制性标准16CFR 1217的要求。由于修订后的标准在安全性方面与之前的标准比较属中性,所以,经修订的ASTM标准成为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强制性标准。
婴儿床:现行标准规定,婴儿床在测试前后都必须符合标准内的全部一般要求。这些一般要求明确规定了床栏板条之间的距离。不过,床栏板条的测试程序允许有一条板条在测试时不合格,条件是该板条断裂时的负荷至少达60磅,并且另外25%的床板接受测试时可以符合80磅的负荷要求。因此,婴儿床进行测试后,即使有一条板条断裂,亦能够符合板条测试程序的规定,但却未能符合一般床栏板条距离规定。不过,修订标准为这种特别情况作出豁免,因此在上述测试情况下未能符合床栏板条距离规定的婴儿床不会视为不合格。
另一方面,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纠正了另一项最终规则内的两项错误。该规则订立手提式婴儿提篮强制性安全标准,但错误引用ASTM F2194-2013的若干部分。这项新的强制性标准预计于2014年6月生效,是按照ASTM F2050-2013a自愿性标准(即《手提式婴儿提篮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格》)而订立。ASTM F2050-2013a把手提式婴儿提篮定义为毋须支撑的硬边产品,可以完全支承婴儿的身体,并可手持或以手柄携带。新标准参考了两类手提婴儿篮:水平摇摆角度10度或以下及可平放在地面的手提式摇篮/摇篮,以及水平摇摆角度10度以上,并时常用作汽车座椅或可连接在婴儿车或高脚椅上的手提篮。美国消费品安全 委员会补充指,标准亦适用于半硬边产品,如摩西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