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邮箱: js_wto@163.com
电话: 025-86500544
市场准入 > 出口 > 重点出口产品 > 机电 > 照明设备 > 中国 > 能效要求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GB 20053-2006《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006年1月9日发布,2006年7月1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额定功率为175W~1500W单端金属卤化物用LC顶峰超前式的独立式和内装式电感镇流器。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将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各等级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因数(BEF)值不应低于下表中的规定。不同额定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能效限定值不应小于下表中3级的规定,节能评价值不用小于表中2级的规定。
表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能效等级

2. 计算公式
    镇流器能效因数(BEF)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BEF=μ/P*100。其中,μ为镇流器流明系数值,P为线路功率,单位为W。
    镇流器流明系数μ按以下格式计算:μ=Ф1/Ф。其中,Ф1为基准灯与被测镇流器配套工作时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Ф为基准灯与基准镇流器配套工作时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

3. 测试方法
    基准镇流器:QB/T 2511
    基准灯:GB/T 15042
    光通量:QB/T 251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