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邮箱: js_wto@163.com
电话: 025-86500544
市场准入 > 出口 > 重点出口产品 > 轻工纺织 > 自行车 > 欧盟

欧盟RoHS指令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RoHS 指令的全称是《关于限制使用属有害物质的法案》(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根据欧盟2002/95/EC(RoHS)指令及2005/618/EC(RoHS 修改指令)指令的要求,2006年7 月1 日起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联苯醚(PBDE)的含量不得超过1000 ppm,镉的含量不得超过100 ppm。

RoHS指令适用于设计工作电压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V,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电子电气设备,主要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IT和通讯设备、消费类设备、照明设备、电子电气类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自动售货机等8 大类产品。RoHS 指令包括玩具,玩具指令涵盖儿童自行车。

RoHS 指令不包括普通自行车整车,但含有自行车用附属物件。

——在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中提及了用于骑自行车等的计算机;

——自行车用磨电灯等属于照明设备;

——在电子电气元器件及原材料类中有印刷线路板、电容、二极管、电池、开关、继电器、焊料、塑料、玻璃、陶瓷等;

——在包装材料类中有箱子、包、带子、绑扎带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