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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婴儿车的认定标准及标准确认方法CPSA 0001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商务部童车出口技术指南 字号: [ ]

为了保证婴儿车的安全性,防止对婴幼儿的生命或身体带来伤害,日本“财团才人制品安全协会”制定了《婴儿车的认定标准及标准确认方法》(CPSA 0001)。该标准规定了婴儿车的年龄分类和各类产品的安全要求。

1.产品分类

A 形:已过新生儿*1期颈部未稳定的婴儿*2 到完全坐稳的月龄*3 之前的使用,最长到48 个月之间使用的 婴儿车。
B 形:以座姿使用的婴儿车。从能坐的时期(标准为7 个月)可使用,使用期限最长到48 个月之间的婴儿 车。
备考:

*1;新生儿是出生28 日(4 周)的婴儿。

*2;婴儿颈部开始稳定是出生后3 个月开始,但充分稳定是出生4 个月后开始

*3;婴儿能独立坐是出生月6 个月开始,但能坐稳是从7 个月过后开始。

2.产品的安全性

外观构造及尺寸、强度、耐振动冲击性、刹车固定性能、行走性能、稳定性、材料、附属件、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书等要求。详见标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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